【缘木求鱼】
发生了这么多同类事故,显然需要尽快拿出针对性更强的措施。锂电池不能总让人感觉像“炸弹”。
木木
7月18日,杭州城玉皇山路,一辆正在行驶的两轮电动车爆燃,骑乘的父女二人被严重烧伤,至今仍在医院抢救。稍早前,另一起引起社会震动的事故是,一辆推进电梯的两轮电动车,在电梯门刚刚完全闭合上的一瞬间发生爆燃,浓烟、大火立时笼罩了整个电梯。虽然万幸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但由于现场监控画面过于惊悚,那次事故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直接导致多地出台政策,禁止电动车上楼、上电梯。
从这些事故看,两轮电动车里的锂电池燃爆似乎尚无规律可循,无论是充电中、充电后,还是骑行时、推行时、甚至停放时,都有可能突然发作。这就难免让人心下惶惶:两轮电动车还能不能买、能不能骑?三轮电动车呢?两轮电动车不能上楼、进电梯,那么电动轮椅能不能上楼、进电梯?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由于两轮电动车已经很深地介入人们的生活,如果简单地以安全的名义一禁了之,显然行不通,甚至禁止两轮电动车上楼、进电梯,也有可讨论之处。这种政策带有临时应对色彩,它对法律法规和相应执法构成很大挑战,也需要居民小区一系列配套设施、措施的保障,比如,车棚、充电设施的建设,监控设施的建设,如果居民小区比较大,设施的便利性也要考虑,建设资金的出处也是一个问题。这些问题不彻底解决,以安全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就很难发挥长久作用,很难达成预期效果,人们居住、出行的安全需求也很难得到保证。
解决这个问题仅仅依靠一两个简单的政策措施或者“头痛医头”式的个案处理,显然不现实。这么多同类型事故发生,造成这么多人员、财产损失,无论站在哪个角度观察,恐怕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即解决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综合施治。
从综合施治的角度看,一方面,显然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要把锂电池、两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乃至发生事故后的应对等方方面面的事情都规范起来,也要进一步规范使用者的交通行为,比如,骑行速度、骑行道路等。各相关方都要有法可依,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保障。
另一方面,为了迅速减少人员伤亡,宜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无论是鼓励性措施,还是惩罚性措施,只要针对性强就行),推动锂电池生产企业在技术上强化锂电池的安全。比如,生产企业可以给锂电池加装温控报警装置,当锂电池温度升高、达到或有燃爆风险的时候,能够自动报警,及时提醒使用人及周围的人逃离,哪怕能为人们赢得三五秒的反应时间也好。从这次杭州的事故看,若有三五秒的反应时间,父女俩就绝不会是目前这个样子。
除此之外,各有关部门还要强化检查、打击力度,并形成制度保证,切实禁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锂电池的黑作坊存在,甚至发展做大。这些违法违规生产者的存在,一方面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相当大的威胁,另一方面也对锂电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危害。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太多了。
两轮电动车的安全,事关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前防范要比事后补偿好得多,无论是个人损失,还是行业损失、社会损失,都要小得多。发生了这么多同类事故,显然需要尽快拿出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毕竟,锂电池是个好东西,极大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便利了人们生活,但总让人时不时感觉像“炸弹”是不行的。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