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已打1.25万亿元。
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2021年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部署后续相关工作安排。
卢爱红表示,上半年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1-6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9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3.5%。6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5.0%,比去年同期降低0.7个百分点。
同时,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14亿人、2.22亿人、2.74亿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23万亿元,总支出3.02万亿元,累计结余6.52万亿元。基金人才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协调、行风建设等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98万人
“上半年,我国就业形势逐步企稳,稳中加固。”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在会上表示,我国就业情况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增就业任务过半。1-6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98万人,同比增加13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3.5%。二是失业水平逐步回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从2月份的5.5%,逐步回落到6月份的5%,比去年6月份降低了0.7个百分点,与2019年6月份基本持平,恢复到了疫情前的水平。二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6%,较一季度末回落0.08个百分点。三是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基本平稳,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延续增长态势,脱贫劳动力务工总量306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5%。四是劳动力市场供求保持平衡。二季度,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求人倍率为1.58。张莹指出,就业形势持续改善,一方面,得益于经济恢复的有力支撑。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稳定恢复,有力拉动就业复苏。另一方面,得益于政策服务的持续发力。张莹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支持稳定岗位。二是拓宽就业渠道。三是加强重点帮扶。四是优化就业服务。截至6月末养老金委托投资资金已达1.25万亿卢爱红介绍,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14亿人、2.22亿人、2.74亿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23万亿元,总支出3.02万亿元,累计结余6.52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3.43亿人,电子社保卡覆盖3.5亿持卡人。
卢爱红指出,上半年,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继续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调剂比例提高到4.5%,调剂总规模9300多亿元,跨省调剂2100多亿元,已完成上半年基金缴拨工作。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至6月底,2021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涉及1.27亿退休人员。12个省份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待遇346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2亿元。
三是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17.16万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10.6万退捕渔民发放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四是基金投资运营、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截至6月底,所有省份都已启动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委托资金规模1.25万亿元,到账金额1.09万亿元。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监管系统功能全流程线上办理。
五是社保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52项全国性“一网通办”服务,341项地方属地化特色服务,累计访问量10.8亿人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卢爱红表示,一是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政策、经办、监管、信息系统等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三是扎实做好社保基金投资和风险防控工作,继续推动扩大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四是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社保治理效能。
将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
卢爱红在会上透露,下周将在重庆举办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人社部将在会上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卢爱红介绍,《意见》的出台,对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规范用工的具体要求,根据企业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的不同,明确企业应当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对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
《意见》提出了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包括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
《意见》还提出了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的重点,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针对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了优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加强职业培训、完善工作生活服务保障等措施。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推进工作的相关要求,包括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政策宣传,拓宽工会维权服务范围,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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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