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财经
2021
07/24
10: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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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7月23日晚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范啸川主持会议,独立董事张晓峰、监事刘思远、訾晓萌、陆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宇以及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刘珂等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公告,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未获通过,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珺金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正红广毅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中盈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家承诺主体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对于本次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背景,公司董事范啸川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公司前50大股东中仅有金志昌盛、绵阳泰合、上海关山等少数几家拥有提名权,同股不同权问题突出,多数股东未能正常行使权利,也间接导致少数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未来公司还将持续推进上述问题的解决,使得公司治理更加规范,更好维护上市公司、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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