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7月26日讯,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网银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四项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新网银行及其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新网银行罚款630万元;对刘波罚款人民币9.5万元;对李秀梅罚款人民币8.5万元;对刘刚罚款人民币4.5万元;对郭军罚款人民币1万元。
刘波是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李秀梅时任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
新网银行是国内第三家具有互联网背景的民营银行,主要股东包括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002697,股吧)等,因其互联网银行概念而受到市场关注。
截至2020年末,新网银行总资产为405.61亿元,总负债为355.5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3.57亿元、7.06亿元,相较2019年同比下降12.09%、37.69%。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