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与深圳唯品汇电气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粤0305民初29477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深圳唯品汇电气有限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唯品汇”字样,并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唯品汇”字样;同时赔偿唯品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0000元等。
(文章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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