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着手开展《基加利修正案》履约工作,氢氟碳化物削减计划将纳入《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并建立和实施HFCs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在7月26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就氢氟碳化物(HFCs)管控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将会把HFCs削减计划纳入《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并建立和实施HFCs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2021年4月16日,中国正式宣布已决定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下称“《基加利修正案》”),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2021年6月17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中国政府接受《基加利修正案》的接受书。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暂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7月24日,在主题为“全球绿色复苏与ESG投资机遇”的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1北京峰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对“二氧化碳2030年左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给出了更加明确的解释:碳达峰是二氧化碳的达峰,而碳中和目标则包括全经济领域温室气体的排放。
具体来说,“双碳”目标主要涉及到能源活动产生的相关二氧化碳的排放,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就是根据《巴黎协定》有关规定,对2015年提出自主贡献目标是一次更新和强化,“它主要指能源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还不包括其他非二氧化碳,这是非常明确的。”
而对于“2060年前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解振华给出了详细解释:根据《巴黎协定》,各国需提交关于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规定和更具雄心的长期目标。
HFCs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常用替代品,虽然本身不是ODS,但HFCs是温室气体。其最常用的是制冷领域和室内空调,而中国的制冷产品生产量约占全球70%左右。
刘友宾表示,《基加利修正案》的实施,将对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在未来《基加利修正案》实施过程中,将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同时也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我们将严格履行国际承诺,与各缔约方开展务实、透明、深入的国际合作,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
一是将HFCs管控纳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启动调整《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和《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将HFCs纳入法律法规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管控范围。
二是将HFCs削减计划纳入《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开展HFCs数据收集分析和行业调研,研究提出HFCs未来实施削减的领域和路线图、政策管理措施。
三是建立和实施HFCs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联合有关部委启动HFCs进出口商品编码工作,开展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系统的增容改造,将HFCs纳入审批系统。
四是研究出台三氟甲烷(HFC-23)管控政策。《基加利修正案》共管控物质18种,其中17种作为商品生产和使用,HFC-23是化工工艺过程中无意排放的副产物。我们将按照要求,研究制定HFC-23管控政策,规范和指导相关企业的HFC-23控排工作。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