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记百万元巨额罚单落地。7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央行成都分行最新处罚信息显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因4项违法行为,被央行成都分行处以630 万元罚款,另有包括银行副行长在内的4名高管被开出罚单。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4项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另对上述违法行为,央行成都分行对新网银行4位高管作出处罚: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因对不同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罚9.5万元、8.5万元、4.5万元、1万元。
针对被罚一事及最新整改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对新网银行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后者回应。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新网银行该次处罚主要是因为反洗钱不力导致。
公开信息显示,新网银行于2016年12月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亿元,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002697,股吧)等股东发起设立,是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七家民营银行。从业务来看,新网银行主要包括好人贷、好商贷等贷款业务,3个月至5年期限不等的存款业务,以及为合作伙伴提供线上金融服务等。
从官网介绍来看,该银行大幅宣传数字普惠、开放连接;另在营销获客上,也采取外部合作方式,通过与多家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展业。
针对新网银行被罚一事,银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苏筱芮认为,罚单表明新网银行在合规工作上存在疏漏,从业务类型看,零售业务是其违规的重点领域,在反洗钱工作中,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与资料保存均属于基础内容,需要不折不扣按流程执行。
“从这次的处罚类型上,应该主要还是基础服务涉及违规,且主要集中在反洗钱的领域,比如资金收付等,或者和互联网平台、第三方支付合作存在风控不严等问题。”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评价道,金融机构在与外部机构的业务合作中,若金融机构对合作方审查不严监测不力,导致的风险会反过来对金融机构产生很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仅半年时间内,新网银行就已两次“失足”。就在今年3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经查,新网银行与一家互联网汽车消费分期服务平台合作业务中,多项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新网银行贷前调查不尽职,存在对部分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真实性核查不到位的问题,违反相关监管规定。二是新网银行催收管理不到位,存在短信催收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电话催收操作规程不完备等问题。此外,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融资成本。
当时,针对监管通报指出的问题,新网银行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通报所指出的问题,集中发生在该行开业初期的个别业务渠道。近一年多来,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该行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持续整改工作,主要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继被通报后,此次又被央行开出反洗钱罚单。在业内看来,多个事件或会影响到新网银行的消费者信用和相关合作方的持续合作。
正如苏筱芮指出,一方面暴露其风控漏洞,可能会对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合规罚单带来的声誉影响,也可能使外部机构重新评估合作关系。
对于新网银行后续合规整改,苏筱芮建议,银行可根据监管提出的事项开展整改工作,一方面,要从顶层制度方面厘清业务流程,以审慎经营为主要工作原则,系统性地梳理合规工作架构;另外,也可通过岗位的设置与分工,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对合规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攻坚。
王蓬博同样认为,新网银行应该建立专业的反洗钱团队,增强反洗钱系统的设计及甄别能力的迭代更新。同时,也应该持续增加客户信息识别的有效手段,利用更多技术和制度方式。在他看来,互联网银行应该更多利用技术优势,建立大数据的反洗钱信息库,最好是能和多家银行形成反洗钱合作,这样能够大大提高反洗钱效率和可行性。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