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29日午间发布公告称,根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预案》,该行拟采取由该行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郑州银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据公告,截至2021年7月28日,在郑州银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5人,拟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该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78.18万元。
基于对郑州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该行成长价值的认可,郑州银行监事长、职工监事赵丽娟,职工监事李怀斌、陈新秀,党委副书记赵麦城,郑州市纪委监委驻郑州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骅,人力资源总监张明立,授信业务总监连东,金融市场业务总监陈恒生自愿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该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01.38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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