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深交所官网披露《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监管函称,2016年3月23日,西部牧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向你公司向联营企业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借款,还款期限自借款到账后一年内清偿,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借款的具体事宜,授权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度,公司给准噶尔牧业提供日常经营借款,截至2020年末尚有欠款余额730.05未归还公司。以上对外财务资助借款授权额度首次到期后,公司未再次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此外,年报问询回函显示,2017年6月,公司向准噶尔牧业预付购牛款项1,750万元,后因市场情况变化购销协议未全面完成,2017年末财务决算时进行账务调整将预付款项1,750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开始计算资金利息,截至目前,准噶尔牧业已归还本金1,750万元及利息500万元,尚有部分利息未归还。以上事项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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