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完善评价机制,作出工作安排部署。其中,《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
《意见》要求,科技成果评价要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角色定位,科学确定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
《意见》列出了十项主要工作措施,包括: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工具;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等。
在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部分,《意见》指出,要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通过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优化信用评价模型等,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要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提早介入研发活动。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1074亿元,同比增长25.9%;质押项目数6195个,同比增长32.4%。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表示,“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被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总体而言,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还偏小,难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统计显示,全国办理过专利商标质押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仅占2.5%。高新区等产业园区创新型企业集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更为迫切。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