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连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康得集团、康得新及原董事长钟玉警告罚款。
在这份罚单中,钟玉辩称,康得集团通过质押康得新股票融资,导致康得集团被股价及资本市场绑架,公司不得不通过虚增业绩的严重违规方式来满足资本市场预期。
据了解,2019年康得新百亿财务造假案发后,康得新和钟玉多次被监管处罚,而钟玉已因涉犯罪而被批捕,上市公司康得新已被强制退市。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于2017年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并非公开发行5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5年),发行金额共计23.5亿元。
康得集团发行和存续期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年虚增货币资金近250亿,虚增利润近百亿,构成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
证监会决定,对康得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康得集团实控人、法定代表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8个子账户资金被归集到1个母账户 财务造假实情曝光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至2017年,康得集团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合并范围内的账户(北京银行尾号3796、3863、4181、5278账户)、康得集团合并范围内的账户(北京银行尾号0039、1968、1409、3950账户)资金被全额、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开立的北京银行尾号3258的母账户中,被归集的上述账户各年末的实际余额为零。
上述事项导致康得集团2015年财务报告中虚增货币资金46.05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7.41%;2016年财务报告中虚增货币资金6,1.6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4.86%;2017年财务报告中虚增货币资金13,3.32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4.8%。
据悉,2015年至2018年,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四年虚增利润115.3亿元。目前,康得新已于2021年5月31日被强制摘牌退市,退市使股价仅剩0.2元,股东仍余13万。
而康得新作为康得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2015年至2017年虚增利润行为导致康得集团2015年至2017年合并财务报告的利润总额亦存在虚假记载:康得集团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22.43亿元,占当期经审计的合并利润总额的79.70%;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29.43亿元,占当期经审计的合并利润总额的144.56%;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39.08亿元,占当期经审计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01.56%。
由此,证监会认定,康得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钟玉作为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得新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领导、策划、组织并实施了上述全部违法事项,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实控人辩称“被资本市场绑架” 证监会:欺诈投资者要严惩
钟玉辩称,为了投资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康得集团通过质押康得新股票融资,导致康得集团被股价及资本市场绑架,公司不得不通过虚增业绩的严重违规方式来满足资本市场预期。请求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在对其本人进行处罚时也酌情予以考虑。
证监会表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是任何一家公司发展的底线,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途径把公司做大做强,才能真正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和认可。任何想通过虚假业绩支撑股价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而证监会对此种欺诈投资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也将依法予以严惩。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康得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康得集团实控人、法定代表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据了解,近日康得新也曾因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被罚。2017年至2018年间,康得新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向银行间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2期中期票据“17康得新MTN001”和“17康得新MTN002”,共募集金额20亿元,以及2期超短期融资券“18康得新SCP001”和“18康得新SCP002”,共募集金额15亿元。经查,发行和存续期康得新披露的2015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康得新与钟玉曾质疑证监会对此案行使管辖权有无合法基础、涉嫌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与证监会对于康得新外销业务的证据链不充足、证监会未审慎考量公安侦查转化证据、虚增利润总额认定未扣减纳税金额等。且钟玉在康得新一案中再次重申了自己被资本市场“绑架”的不得已,再次请求证监会在做出处罚决定时手下留情。
证监会表示,根据《人民银行法》与《统一执法意见》相关规定,证监会对本案有管辖权;“一事不二罚”的前提是同一个违法行为,而康得新在股票市场信息披露违法与在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是不同的违法行为;本案的证据链充足、公安侦察转化证据全流程合法可查,本案认定虚增利润为利润总额,不涉及所得税。
同时证监会再次强调,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是任何一家公司发展的底线,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途径把公司做大做强,才能真正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和认可。任何想通过虚假业绩支撑股价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而证监会对此种欺诈投资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也将依法予以严惩。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康得新董事长、实控人对钟玉给予警告。
至此,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或许还未结束。康得退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2起,合计涉案金额达2亿元。考虑到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其已发行的债券到期付息或将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