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王明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积约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1/6,已发现矿产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81%,储量居全国首位的有5种,石油预测资源量209.2亿吨、天然气预测资源量11万亿立方米、煤炭预测储量2.19万亿吨,分别占全国储量的30%、34%、40%,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潜力巨大。
新疆地区生产总值从1952年的7.91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3797.58亿元,综合经济实力不断跃上新台阶;新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19元和119元,分别增加到2020年的34838元和14056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当前新疆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
近日,证券时报“献礼建党百年·资本市场风景线”大型主题报道采访团走进新疆,对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李少枫,以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跃奇,讲述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背后的金融故事,以及金融如何服务实体经济,助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市一个 带动一批 促进一方
证券时报记者:当前新疆金融工作总体运行情况如何?
李少枫:总体来看,全区金融形势运行平稳、积极向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新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自治区实体经济的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具体数据看,截至4月末,全区各项贷款余额23774.35亿元,较年初增加868.52亿元,增速11.3%,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10314.20亿元,较年初增加39.33亿元。全区社会融资余额3.59万亿元,同比增长12.9%。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2万亿元,同比增长4.3%;本外币贷款余额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1.3%。银行业不良贷款率1.33%,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128.2亿元。保险机构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5.89万亿元,同比增长42.49%;累计赔付支出83.3亿元,同比增长21.49%。
证券时报记者:目前新疆上市公司的情况和上市后备企业情况如何?
张跃奇:截至7月31日,新疆辖区共有58家上市公司,总股本1036.09亿股,总市值7276.79亿元。从经营情况看,2020年新疆57家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84.78亿元,占新疆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8.3%;净利润148.9亿元,占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23.66%。通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的发挥,新疆上市公司已成为新疆经济中最活跃、最富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新疆企业上市已初步形成“梯次部署、衔接有序、持续推动”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工作是自治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自治区培育和引导企业发展上市的重要枢纽。企业一般应先行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挂牌,符合条件的进入资源库。目前全区已经建立390家企业入驻的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形成差异化、有重点的后备上市企业梯队。截至6月3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58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857家;已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30家。
证券时报记者:新疆如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契机,合力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张跃奇:6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将持续提升自治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在实施意见指导下,我们将与新疆证监局等部门一道,合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升级发展,促进上市公司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新疆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做优做强,鼓励通过市场化重组注入优质资产、整合同行业及上下游优势资源,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发展质量,带动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有发展前景的新疆中小企业主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应审慎推进,避免盲目重组,谨防“高估值、高溢价、高商誉”陷阱,更不得利用重组操纵业绩或股价。各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防范引入高风险金融业开户机构,严防主业弱、业绩亏、面临退市风险的ST、*ST及其他存在较高经营风险或合规风险类的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辖区。
同时,我们也将支持上市公司优化融资渠道,大力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利用各类融资工具,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中长期债务融资,改善企业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
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净化区域资本市场环境,就需要我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服务机构既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又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指导服务,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凝聚各方合力,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带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6月22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公布了2021年度自治区重点培育的390家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名单。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环境中,新疆将如何加大推进企业上市力度?
张跃奇:根据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实施意见,7月29日,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新疆证监局联合沪深证券交易所共同主办,新疆金投资产管理公司、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新疆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共同承办了“促进新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会”,举办这次培训的目的就是引导区内企业抓住科创板提速增效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重要机遇,通过上市做优做强,以创新驱动引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大力推进优质企业上市。建立健全上市协调服务机制,抓好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明确入库标准和分层安排,尤其是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挖掘培育力度,用好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结合地区实际建立或提高奖补标准,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形成“梯次部署、衔接有序、持续推动”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
积极培育更多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支持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大力支持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及科技型先进制造“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推进工作,促其做优做强,梯次培育上市。同时,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融资需求,综合研究分析,引导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企业上市辅导监管。发挥属地优势,严格监管要求,紧盯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财务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把好“入口关”。发行人要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中介机构要切实履行尽职调查、持续督导、审慎核查的法定义务。监管部门要做好IPO辅导验收和现场检查,提高申报质量。通过优质企业上市,展现新疆企业良好形象,在全疆形成“上市一个、带动一批、促进一方”的发展格局。
再就是充分发挥股权投资机构的作用。积极引导风险资金投早投小,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研究支持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机构在疆投资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发挥好各类政府产业投资及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对新疆本土企业的投资力度。
150亿元专项资金
支持新疆特色优势产业
证券时报记者:6月28日,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请您介绍具体情况。
张跃奇:6月28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支持自治区优势产业发展专题会议,决定自治区财政拿出150亿元专项支持自治区棉花棉纺、果业、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等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6月28日,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主要是聚焦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35个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培育壮大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
150亿元专项资金的运用,将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建成项目尽早产出效益。我们希望150亿元专项资金能撬动5000亿元以上融资,促进产业发展,克服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优势产业更好发展。
7月13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下发通知,制订八项措施,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与各地(州、市)财政、发展改革、科技、工信、农业农村、商务、文旅、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沟通,积极落实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政策,对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企业,要加强产业项目对接支持,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我们还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各地(州、市)财政部门沟通,有序推进服务,确保银行支持到位;各地(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对接沟通,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各地(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工信、商务、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及再担保机构优化对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融资担保服务,确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地(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用好贴息政策,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各级人民银行对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力度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支农、支小再贷款等政策倾斜;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考核,完善尽职免责标准;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反馈金融支持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相关情况,分别于今年8月30日、10月30日前报送书面材料和附表,确保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推进力度。
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在推动金融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方面,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还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少枫: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组织银企对接会,解决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例如,我们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召开金融支持中小微政银企座谈会,宣讲金融支持政策,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了解政策落实情况;与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厅联合召开“银纺贷”合作银行评审会,确定自治区“银纺贷”业务合作银行。
加强兵地融合,支持新疆金融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兵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我局与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加强兵地融合推动全区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加大对旅游业和纺织服装业的金融支持。制定并指导督促落实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各项措施,积极推动全区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利用“银纺贷”、“棉纱仓单质押贷款”重点加大对南疆四地州中小微纺织服装企业的信贷支持。
积极督促引导金融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制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业创新融资模式,支持新疆棉花生产,推进棉花提质增效。截至4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8829.63亿元,增速达12.27%。
为更好促进棉花产业健康发展,新疆与郑商所积极对接,推进设立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促进棉花现货、期货的有机结合,为棉花产业有序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市场基础。
证券时报记者:加大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做了哪些推进工作?
李少枫: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人员力量。
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存量贷款管理的调度工作。按月做好全区扶贫小额信贷调度,指导督促各地(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承贷机构严格贷后风险监测预警、严格风险补偿、严格贷后协同监管,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存量贷款使用精准、管理规范。
认真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的协调沟通,共同研究新疆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我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认真落实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任务整改工作,要求三家小额信贷承贷金融机构及时开展问题摸排,落实政策要求,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按期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
证券时报记者:下一步,新疆金融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李少枫:我们将继续推动金融系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大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制定出台支持新疆的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银企对接会、项目推介会,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信贷投入。明确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进一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的支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关于提升棉花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我区棉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引导棉花产业产能结构向绿色、高质量、信息化发展。
切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与新疆银保监局、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和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一道,共同抓好过渡期我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抓好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同时做好存量贷款管理和调度。
创新金融服务,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完善网上金融服务超市,推进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清单。创新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完善“银税贷”、“公积贷”、“社保贷”等信贷产品,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范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持续支持纺织服装,服务旅游业发展。一是配合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推动“银纺贷”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试点政策、金融机构结对帮扶南疆部分重点纺织服装企业等政策落实落细,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引导金融支持旅游开发投资公司发展壮大,支持旅游企业在股交中心挂牌发展。进一步完善拓宽景区收益权抵押登记的范围,探索应收账款、门票等收益、景点经营权等质押贷款创新型信贷产品。
鼓励支持融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率,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督促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优化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下降到1%以下,鼓励非政府性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普遍由原来的2%~3%下调为0.5%~1.5%。
本版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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