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汤艺甜)8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新闻发布会。日前,《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市总体预案》)正式发布。作为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这是该预案自2004年印发后的第四次修订,结合疫情防控经验,完善了巨灾条件下的应急体制机制。
据介绍,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共8个部分、149小节,对本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全流程作出了总体规定。其中83小节进行了修改,占总数的56%。8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与附件等,其中新增预案管理部分。
对于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发布,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明确,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相关结构或单位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时间发生活2小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
同时,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指出,要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覆盖面,特别明确对特殊群体的覆盖,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偏远地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发布预警。在社会救助与抚恤中也新增了对特殊群体的重点关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