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央行: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
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助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证监会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本次专项治理针对当前行业机构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健全制度规则体系。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基础,修订或制定股权管理规定、内控办法、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高管办法等规则制度,构建机构监管的“四梁八柱”。二是持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坚持放管结合,围绕提升机构监管有效性的核心问题,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三是构建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督促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强化股东穿透管理;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三会一层”归位尽责;督促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切实提高内控合规水平。四是逐步健全市场约束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探索建立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执业透明度。
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细化电商平台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细化明确化妆品经营管理要求。完善进货查验、产品检验、贮存及运输相关记录制度等规定。明确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服务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应履行的义务。结合监管实际细化电商平台、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举办者的审查、报告、检查、违法行为制止等责任,强调平台对涉及质量安全重大信息的报告义务。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