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近五成营收产品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 新药左奥硝唑片被起诉知识侵权并遭一审败诉

财经
2021
08/07
16: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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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药厂近五成营收产品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 新药左奥硝唑片被起诉知识侵权并遭一审败诉

7月13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纳药厂”)成功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799”。资料显示,报告期(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内,华纳药厂业绩增长迅速,但其近五成营收主要来自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存在巨大经营风险。此外,华纳药厂因新药左奥硝唑片涉嫌侵犯专利权被相关企业告上法庭且一审败诉,由于华纳药厂不服,目前待高院终决。


作为一家仿制药生产商,大比重营收产品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多款产品的《新药证书》超过了行政保护期,存在重大经营风险隐患;备受市场关注的新药左奥硝唑片,又被南京圣和药业起诉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且一审败诉。公司层面如何看待?摆脱困境的希望在哪里?另外,上市前的华纳药厂推广费占比奇高,偿债能力减弱、存货周转率下降,且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公司如何看待及回应这“一高一低”现象?

8月6日上午,《投资快报》记者致电联系上了华纳药厂董秘办,并发去正式采访函。不过,存在诸多问题、引发投资者担忧的华纳药厂,采取了回避“策略”,截至昨晚记者发稿,仍未有回应。

多款产品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

招股书显示,华纳药厂的主营业务为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分布于消化、呼吸、抗感染等领域。华纳药厂报告期内实现营收分别为6.13亿元、8.25亿元和9.51亿元,同比增长63.59%、34.47%和15.2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88亿元、1.16亿元和1.45亿元,同比增长48.08%、31.10%和25.01%,业绩呈稳健增长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华纳药厂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98亿元、4.56亿元和5.70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52%、55.32%和59.98%,无论是销售金额还是销售占比,均在持续上涨。近年来,由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不少企业多个药品被暂停挂网或被暂停采购资格,可直接给企业带来严重不利后果。

对此,华纳药厂也在招股书中提示了相关风险:如果一致性评价工作滞后导致公司主要品种过评时间较晚或逾期未完成,将造成公司主要品种无法正常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公立医院招标挂网等,从而导致公司相关产品收入下降甚至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但是,作为一家已上市的公众企业,不少投资人对此比较担忧,2021年度以及接下来,前述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的经营指标占比,还会继续上升吗?贵司具体如何把控、化解这方面带来的重大经营风险?华纳药厂没有“敢”回答记者的问题。

多款产品证书“过期”

多产品不合格被点名

据已披露信息显示,华纳药厂目前以仿制药为主。截至6月2日,华纳药厂拥有多个化药原料药产品、中药制剂产品,但除了左奥硝唑片为2017年12月取得《新药证书》、新药监测期至2022年12月27日外,其余产品所获得的《新药证书》均为2015年以前取得,均已过了行政保护期(或过渡期、监测期)。

公司如何评判上述现象?公司产品的《新药证书》批量“过期”,将不排除会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接下来公司会如何应对该局面?截至目前,华纳药厂采取沉默态度。

除了产品证书“过期”外,华纳药厂还因产品不合格被监管点名。2015年6月,原国家食药监局在对低价销售银杏叶药品企业的飞行检查中发现,个别银杏叶药品的生产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2015年6月22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90家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发布通告,该通告披露了“25家部分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名单,其中就包括华纳药厂。

2020年8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50号)》显示,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兰索拉唑肠溶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左奥硝唑片遭多省份不待见

还陷入侵权诉讼并一审败诉

《投资快报》记者观察到,华纳药厂旗下左奥硝唑片在临床应用中受到使用限制,在四川、山东、浙江、新疆等9个省被列入限制使用级,在重庆被列入特殊使用级。不过,目前左奥硝唑片在华纳药厂的销售规模并不大,2019年和2020年仅有63.15万元和115.18万元。

左奥硝唑片除了在多省份受“不待见”外,更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8月2日,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圣和”)作为原告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华纳药厂和大连中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中信”)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产品分别侵犯了其ZL200510083517.2(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寄生虫感染的药物中的应用)号专利和ZL200510068478.9(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厌氧菌感染药物的应用)号专利,要求华纳药厂和大连中信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涉诉专利权的产品左奥硝唑片,并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

2020年5月2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华纳药厂和大连中信立即停止对南京圣和发明专利的侵害,并共同赔偿南京圣和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0万元。华纳药厂和大连中信均不服该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华纳药厂日前披露称,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一旦终审败诉,会给公司带来哪些不利影响?市场分析称,尽管公司方面未有披露及回应,投资者还是需谨慎对待。《投资快报》记者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偿债能力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空壳”推广商却消耗巨资

华纳药厂招股书显示,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支付给推广服务商的市场推广费,2018—2020年,华纳药厂销售费用分别为2.6亿元、3.7亿元和4.3亿元。

报告期三年华纳药厂推广服务商总数量分别为565家、381家、327家。2018—2020年,与存在注册区域较为集中的推广商(湖南区域)发生的业务金额分别为1.1亿元、2.3亿元、2.5亿元。

据报道,2018—2020年,华纳药厂前20名推广服务商共50余家,其中多家注册地为湖南省浏阳市的公司存在注册地址相近、注册时间相近、参保人数为零等问题,疑似空壳公司。就此情况,记者致函华纳药厂咨询推广商情况,对方工作人员称,公司在挂牌上市前,在回复交易所的问询中已有涉及并做相关解释。

不过,记者多日实地走访其近20家在浏阳当地注册的推广商,大部分推广商注册地址无办公迹象,更有甚者,部分推广商注册地址查无此户、查无此楼。这些神秘的推广商究竟“藏身何处”?华纳药厂上亿推广费又流向何方?值得追问。同样,截至昨晚《投资快报》记者发稿,华纳药厂仍旧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另外,数据显示,最近几年华纳药厂的偿债能力减弱,存货周转率下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华纳药厂支出巨额市场推广费用,业绩增长相对乏力,短期偿债能力不佳,存货数额较高,易导致跌价风险,存货周转率不断降低,快速变现能力较弱。

(文章来源:财富动力网)

文章来源:财富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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