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城市上涨1.2%,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下降3.7%,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1.6%。1—7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0.6%。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下降0.4%,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上涨0.6%。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1.8%,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50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下降25.5%,影响CPI下降约1.1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43.5%,影响CPI下降约1.05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4.0%,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5.6%,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3.8%,影响CPI上涨约0.2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2%,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居住价格分别上涨6.9%、2.7%和1.1%,衣着、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4%、0.4%和0.3%;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1.3%。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2%,影响CPI下降约0.06个百分点。食品中,鲜果价格下降2.1%,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7%,影响CPI下降约0.06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3%,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0.9%,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5%、1.0%和0.4%,居住、其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2%、0.2%和0.1%;衣着价格下降0.4%。
2021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1—7月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3
1.0
0.6
其中:城市
0.3
1.2
0.6
农村
0.2
0.4
0.4
其中:食品
-0.4
-3.7
-0.7
非食品
0.5
2.1
0.9
其中:消费品
0.1
0.6
0.6
服务
0.6
1.6
0.5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3
1.3
0.5
按类别分
一、食品烟酒
-0.2
-1.8
0.1
粮食
0.0
0.7
1.1
食用油
0.1
7.2
7.1
鲜菜
1.3
-4.0
2.2
畜肉类
-1.7
-25.5
-11.8
其中:猪肉
-1.9
-43.5
-22.8
牛肉
-0.3
4.0
4.1
羊肉
-1.6
4.5
7.6
水产品
0.0
13.8
9.6
蛋类
0.9
15.6
8.5
奶类
0.1
2.0
2.0
鲜果
-2.1
5.2
2.9
卷烟
0.2
1.3
1.0
酒类
0.3
2.6
2.0
二、衣着
-0.4
0.4
0.1
服装
-0.4
0.5
0.2
鞋类
-0.4
0.1
-0.3
三、居住
0.2
1.1
0.4
租赁房房租
0.1
0.8
0.1
水电燃料
0.2
1.5
0.7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4
0.3
0.2
家用器具
0.6
1.3
0.3
家庭服务
0.2
2.7
2.4
五、交通通信
1.5
6.9
2.6
交通工具
0.1
-0.4
-1.3
交通工具用燃料
3.4
24.7
10.5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0.0
1.3
1.5
通信工具
0.1
6.2
5.8
通信服务
0.0
-0.3
-0.3
邮递服务
0.0
0.0
-0.2
六、教育文化娱乐
1.0
2.7
1.1
教育服务
0.2
2.2
1.9
旅游
7.3
7.8
-2.6
七、医疗保健
0.1
0.4
0.3
中药
0.1
1.6
1.6
西药
0.1
-0.6
-1.4
医疗服务
0.1
0.7
0.7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2
-1.3
-1.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最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个百分点。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