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两项目、4名保代被罚。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见真章。二季度,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开出十余张罚单,剑指券商投行及保代违规行为。
证监会网站8月6日集中公布了12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国金证券(600109,股吧)、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宏信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000686,股吧)、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一创投行)、安信证券等7家券商,以及来自上述券商及国元证券(000728,股吧)、国信证券(002736,股吧)、招商证券(600999,股吧)的18名保代,因业务违规领罚单。
值得关注的是,海通证券在此期间因两个IPO项目存在违规两度被罚;安信证券因东方日升(300118,股吧)可转债项目,被深交所、证监会处罚。
据记者梳理,保代被罚项目涉及赛赫智能科创板IPO项目、翼捷股份IPO项目、东方日升可转债项目、牧原股份(002714,股吧)可转债项目、宁波东力(002164,股吧)(维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部分保代因业务违规,被交易所给予暂停接受其签字的IPO申请文件的处分。而部分券商则是在证监局现场检查中被查出了问题。
海通两项目、4名保代被罚
因在IPO、可转债、资产重组等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7家券商及多名保代受到监管处罚。
其中,因IPO项目被处罚的有:因方正电机(002196,股吧)、星光农机(603789,股吧)两个IPO项目,海通证券及四名保代吃罚单;国金证券及两名保代李维嘉、李超,因在翼捷股份IPO项目钟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
国元证券保代黄斌、方书品因赛赫智能科创板IPO项目被处罚。资料显示,两人作为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例如,对收入确认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境内收入确认相关异常情况、函证核查程序不规范等。上交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因可转债项目被处罚的是安信证券及两名保代。
据深交所6月中旬信息,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田士超、郭明新在参与东方日升可转债发行过程中,出具的承诺函不真实、不准确,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深交所决定,对安信证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田士超、郭明新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
即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不接受田士超、郭明新签字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及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在此期间,深交所中止审核由田士超、郭明新签字并已受理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及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还有部分券商在现场检查中被查出问题,例如宏信证券、华西证券。
据四川证监局,其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宏信证券薪酬递延机制不完善,未合理制定项目主要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标准。
同时,发现宏信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在中天金融(000540,股吧)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舍得集团2018年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和2019年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项目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等情况。
华西证券也是因现场检查吃了罚单。
据四川证监局,华西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且公司在南宁糖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广悦化工2018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新媒股份(300770,股吧)创业板IPO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
此外,招商证券两名保代张燚、孙远航因牧原股份可转债项目被出具警示函;东北证券因对如意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未充分履行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职责,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严查“带病申报”等情况
在此之前,4月,证监会公布了一季度投行处罚信息,共计38条,其中行政监管措施29条,自律惩戒措施9条。中山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等8家券商被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
证监会称,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选择权真正交给市场,上市公司质量“关口”前移,保荐机构必须要承担更多的把关责任。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投行业务质量,多措并举督促保荐机构归位尽责,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建立健全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公示机制,强化市场声誉约束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
7月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则等五方面全面强化立体追责,促进保荐机构主动归位尽责。
其中,证监会将对投行项目撤否率高、公司债券违约率高、执业质量低、市场反映问题多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人员的质量评价机制,严禁业务人员薪酬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于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应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的行为。”上述指导意见提到。
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任少雄表示,一些证券公司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项目遴选不审慎、核查把关不严格、内部控制不完善,“带病申报”、“一查就撤”的问题比较突出。
(赵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