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和天津相继披露最新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计划。
具体来看,内蒙古已经是第二次披露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去年12月,内蒙古首次披露发行计划,拟分两期募集85亿元用于区内两家城商行补充资本。而此次发行计划则同样拟分两期发行77亿元,其中,第一期拟募集资金62亿元将全部用于8家农信机构补充资本。
这8家将获资本补充的农信机构分别为:巴彦淖尔河套农商行、科尔沁左翼中旗联社、伊金霍洛旗矿区联社、磴口县联社、陕坝农商行、乌拉特农商行、科尔沁区联社和准格尔煤田联社。
7月30日,天津市披露首只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93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天津滨海农商银行补充资本金。这也是迄今为止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规模最大的农合法人机构。
去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分配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的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新途径。
2020年11月,财政部下达新增专项债额度2000亿元,用于支持18个省市地区的中小银行化解风险。
根据目前的最新统计情况来看,全国范围内中小银行专项债已用额度总计为1122亿元。山西、黑龙江、广西、四川、广东、辽宁、内蒙古、江西、浙江、福建、天津的专项债额度分别为153亿元、123亿元、118亿元、114亿元、100亿元、100亿元、162亿元、59亿元、50亿元、50亿元、93亿元。目前共计注资了110家地方中小银行业。
从期限来看,11省(区、直辖市)中小银行专项债期限普遍均为10年。
从注资方式来看,目前中小银行专项债有2种注资方式:金融控股集团间接入股和地市财政部门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资,其中,山西、广东、辽宁、浙江四省是以金融控股集团间接入股的方式将专项债资金注入中小银行;广西、四川、内蒙古、江西、福建、天津六省(区、市)则是以转地市财政部门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将专项债注入中小银行;而黑龙江省则混合采用了上述两种注资方式。可见,转股协议存款注资方式较为主流。
从注资银行来看,获资本补充机构中,16家为城商行,94家为农信机构,农信系统在数量上占大多数。
作者:今日农商行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今日农商行。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