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公司原副总裁王建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1.6亿余元,构成贪污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应予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公告显示,鉴于被告人王建才已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且该案件最终可执行的金额、可退回公司的金额及实际可收回时间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判断本案对新华传媒当年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公告进一步表示,新华传媒目前经营一切正常,上述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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