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政务服务政务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丽税稽罚20215”显示,丽水市梁悦置业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法涉“偷税行为”被罚,执法部门显示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市税务局,处罚决定日期显示为2021年7月28日。
丽水市梁悦置业有限公司被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财税[2006]21号、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财税〔2011〕5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及浙地税函〔2017〕213号文件等规定,违法事实1、4点(车位低价销售除外)是偷税。
依据规定对丽水市梁悦置业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为:对偷税行为处以所偷增值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8706.21元;处以所偷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309.47元;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7323.24元。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丽水市梁悦置业有限公司是丽水市梁锦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在2020年中梁控股财报中丽水市梁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其100%持股的中国内地物业开发子公司。
(文章来源:中华网财经)
文章来源:中华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