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晚间,*ST中孚公告,其管理人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0)豫01破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中孚实业重整计划。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ST中孚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ST中孚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重整计划,截至2021年6月8日,*ST中孚职工债权金额为1215.86万元,社保债权为2327.74万元,有财产担保债权为49.7亿元,普通债权为105.5亿元。
其中,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中每家债权人20万元以下部分现金一次性全额清偿;金融类普通债权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清偿。
此外,重整计划还提到,重整程序结束后,将通过整合现有资产、注入优质资产、调整盈利模式等方式,使中孚实业2021年、2022年、2023年归母净利润数值分别不低于6亿元、8亿元、14亿元,或归母净利润数值合计不低于28亿元。
公告中还提到,*ST中孚子公司中孚电力、中孚铝业、中孚炭素、林丰铝电、安阳高晶重整计划同样获法院批准。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