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阿里巴巴一名员工公开指控上司与客户对其性侵,引发强烈关注。
事发后,疑受害女员工向公司投诉过这件事,要求解雇其上司。几番交涉后,公司表示无法开除这名被投诉的员工。这位女员工只能求助于网络。
再有女员工自曝曾遭遇不公正待遇,并称阿里巴巴每天3次小会上都要做充满性暗示和恶趣味的游戏。
8月9日,阿里CEO张勇道歉说,这名员工“所在事业群相关负责人和集团HR体系,没有站在保护员工的角度”,对她的遭遇和诉求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怀,没有及时决策和行动。阿里已辞退受到指控的员工。这个部门所在的事业群总裁与人事专员也已经引咎辞职,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记过。
01
民法典明确企业的责任
性骚扰很多时候发生在职场,尤其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性骚扰特别常见,加害方由于地位高容易受到单位的包庇,受害方有苦难言。
民法典写明了用人单位有义务完善自身措施体系来防止和制止性骚扰。
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其实早在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已经提出,“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02
反职场性骚扰仍有困难
民法典解决了法律层面的定性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反性骚扰还面临着取证难、举证难的问题,对企业责任的界定也还有争议。
性骚扰往往发生在较隐秘的环境,而且加害者也有基本的自保意识,受害者要取得被骚扰的证据很难。公安机关是否对性侵立案正是取决于证据,要有双方的供述,如果有其他人在场,再加上证人的证言,如果有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更好。警方会审查证据,如果证据不足,那么就很难立案。很多时候,被害人没有及时报案,用其他方式处理失败了再报案,导致证据灭失,错过了侦查和固定证据的时机,情况就更加不利。
用人单位在反职场性骚扰中如何承担责任是又一个问题。法律在原则上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有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还缺少更完善的细则,也没有罚则。有人认为不能把性骚扰的主要责任加诸企业身上,这样对企业不公平。用人单位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赔偿责任、行政处分和罚款,还要看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民法典的部分新增制度如反性骚扰,还有待继续立足审判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我们将对这些新规定、新情况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新类型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
员工的自我保护还不能完全依赖企业制度,应该自己掌握主动。比如,拒绝不必要的酒局;谨慎对待工作时间之外的接触;性侵发生后先报警,接受警方的保护和指导,而不是盲目相信公司能主持公道。另外,维权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文章来源:理财周刊)
文章来源:理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