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8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要求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积极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或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待企业或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在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企业或单位所属职工及个人均视同连续正常缴存。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通知还指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方式,关闭或减少实体大厅服务,采取网上预约,优先选择线上渠道“不见面”方式,通过网上平台在线办理业务,提倡网上办、邮寄办等。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武新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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