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实践,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怎样的进展,金融市场在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未来,我国碳市场的发展又将有哪些趋势?就此,《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险峰。
《金融时报》记者: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政策角度看,我国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立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性进展?
马险峰:绿色金融旨在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务。持续探索绿色金融发展,就是要更大程度地发挥金融市场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等功能,更好地推动国民经济进行绿色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
早在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要求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工具和政策,建立支持经济绿色转型的系统性金融制度安排。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再次强调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
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角度,提出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指导意见》囊括了所有的主要金融工具和相关部门的政策工具来动员和激励绿色投融资,包括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发展绿色保险,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及防范绿色金融风险等。
为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各项措施尽快落地,2017年6月30日,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绿色金融发展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评估认证等方面的细化政策陆续出台,绿色金融发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支持措施逐步落地,形成了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
《金融时报》记者:随着政策的公布和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在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马险峰:自《指导意见》发布以来,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功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已经取得积极进展。绿色金融体系在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柱作用。
一是有力支持绿色产业加快发展。金融市场积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企业或项目倾斜。“十三五”期间,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企业通过资本市场首发、再融资、挂牌、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累计募集资金约两万亿元。截至2020年年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上市公司数量、总市值分别约为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上市公司的6倍和3倍。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3万亿元。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的贷款余额及增幅规模均位居前列,为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我国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产品逐渐成熟。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2.3个百分点,规模位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过1.2万亿元,跻身世界前列。截至6月末,我国含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主体概念类基金和使用ESG投资策略构成投资组合的基金合计241只,规模约3500亿元。为积极配合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今年2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先后推出碳中和债券。今年上半年,碳中和债券发行111只,发行规模约1206亿元,其中电力行业发行规模占比55.6%。整体来看,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三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各监管机构积极按照《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推动各项绿色金融具体政策逐步落地。在支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方面,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纷纷发布支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今年4月21日,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统一了国内绿色债券标准。
在激励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低碳转型方面,2018年,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鼓励公募、私募股权基金践行ESG投资,发布自评估报告。2020年,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鼓励证券公司参与绿色低碳转型,对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取得良好效果的证券公司给予加分。今年6月9日,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激励约束的制度安排。
在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方面,2016年、2017年,证监会连续两年修订定期报告格式与准则,建立了面向部分上市公司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今年6月28日,证监会再次修订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格式与准则,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此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基层实践深入开展。我国是全球唯一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国家,已取得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力地提升了试验区的绿色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同时,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利用各类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国际交流,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和参与程度。我国将在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
《金融时报》记者:有观点认为,“双碳”目标带来了一个巨大的绿色投资机遇,对此您怎么看?特别是对于我国碳市场来说,未来将有怎样的发展?
马险峰: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空间潜力巨大,蕴藏着巨大的投资需求。根据国内外主流机构测算,实现“双碳”目标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介于150万亿元至300万亿元之间,相当于年均投资3.75万亿元至7.5万亿元。仅碳达峰支持的相关行业投资规模就可达100万亿元以上,若其中10%的融资需求由发行债券满足,绿色债券的增长空间将达10万亿元。巨量资金需求背后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各类投资风口不断涌现。
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碳市场本质上是金融市场,主要进行资金期限转换和风险管理。与普通大宗商品市场相比,碳市场不仅有满足当前交易市场的基本功能,更重要的功能是基于碳价格信号实现跨周期投资和风险管理,属于典型的金融功能。欧盟在2011年制定的《反市场操作指令》《透明度指令》《金融工具市场指令》提案就明确将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纳入金融工具监管体系。在欧洲,碳期货与碳现货交易市场几乎同步发展,其中,碳期货市场规模逐步发展到碳现货市场的20倍左右。
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由分散的试点探索转向全国统一发展。今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首批被纳入碳市场的为2162家发电企业,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覆盖碳排放量是试点时期的10倍。未来,传统工业和交通运输等其他碳排放大户领域将纳入碳市场。同时,为有效帮助控排企业提前锁定减排成本、规避碳价波动风险,今年4月19日成立的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研发工作,拟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与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我们认为,面对绿色金融未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各相关机构可以努力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整体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碳金融市场配套建设,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主动防范气候变化相关风险。
(邱光龙 HF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