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8月12日,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重列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于公告获悉,重列之理由如下:将三间实体由2020年中期的附属公司重新分类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及递延2020年中期初始确认的须进行重新分类的两间实体的收入为人民币1,668,921,000元;及递延2020年中期初始确认的若干收入。
据悉,禹洲集团位于中国唐山、合肥、武汉、舟山、扬州、漳州、亳州及苏州的十一个物业项目均受递延影响。于十一个物业项目中,其中六个由禹洲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四个物业项目由禹洲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持有,一个物业项目由禹洲集团的合营公司持有。于编制2020年中期业绩时,禹洲集团获悉该等项目的状况已于2020年6月30日达到确认收入所需的完成程度。
于2021年2月底至3月初,审计人员在禹洲集团代表的陪同下进行现场视察,经检查工程及装修(如有)竣工文件后,禹洲集团高级管理层于与审计人员协定后认为,于2020年6月30日该等项目的若干物业尚未达致收益确认所需的全部条件。
重列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收入由140.07亿元变更为20.18亿元,销售成本由107.31亿元变更为19.72亿元,毛利由32.76亿元变更为0.46亿元,期内利润由盈利15.51亿元变更为亏损2.27亿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利润由10.19亿元变更亏损2.18亿元。
另外,流动负债净额由496.41亿元变更为466.88亿元,總資產減流動負債由759.93亿元变更为736.12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由449.85亿元变更为449.05亿元,资产净值由310.08亿元变更为287.07亿元。
(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