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木求鱼】
避免所托非人的风险,除了当事人要认真做功课,戒除贪念、多加小心外,相关的制度建设也要强化。
木木
所托非人,大约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让人接受的风险,不但对当事人危害巨大,伤害程度都是伤筋动骨、锥心要命的级别,而且还能造成系统性的危害,从根本上动摇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历史上,所托非人、遭受伤害的例子实在太多,无论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还是普通平头百姓,只要摊上这种事,人生就注定悲剧了。
不久前惹得坊间议论纷纷的某药企的“股权争夺案”,就已披露的信息看,事件的缘起,也是当事人所托非人,只要这个根子出了问题,整件事的走向几乎就不可控,因为不可靠的人,总会想方设法搞事情。虽然一度失控的股权最终“完璧归赵”,但这是诸多偶然因素共同“凑”出来的结果,有点儿可遇不可求,要想杜绝这种风险再次发生,恐怕就要从这类事情上找找规律,吸取教训。
就这个案件总结经验教训,最重要的一点,恐怕还是当事人要对“贪念”时时刻刻保持足够的警惕心。世事反复证明,只要贪念一生,有些原本很重要的东西往往就很难看得到、顾得上,这就给他人留下可钻的空子。现在回头看,当初为了一点儿对中外合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费尽心力搞出如此复杂的一堆“弯弯绕”,致使风险不断聚积,让不法者有空间上下其手,实在得不偿失。
其次,托人的前提是识人,而要想真正认清一个人,尤其是认清一个人的品性,恐怕还是要多经一些事才行,而且共事之时还要多考验、多琢磨。如何识人,古人也有许多经验教训传下来,只要肯读书,总归能从前人那里学到一些有益的东西。识人之外,还需要依赖健全的制度做底线保障,尤其在涉及身家性命的事情上,最忌困于利益关系,一叶障目,偏听偏信想当然。就这个“股权争夺案”而言,这个由“专业人”设计出来的信托方案,只要再请一些专业人把把关,风险就有可能被消除。把自己看重的东西托付他人,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严肃的事情,都要按照规矩办。有些企业家独断专行、拍脑袋做决定成了习惯,一些严肃的事情办得就往往不严肃。
另外,对真正的企业家而言,做企业是事业,需要有长远的安排、规划,尽早着手培养接班人,可以说是所有规划中的头等大事。培养接班人、安排好接班人,是企业家头脑清醒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对企业长远发展负责任的重要表现之一,还是企业规避诸多风险的重要保证。从既往经验看,许多企业“中道崩殂”,往往就是这件头等大事没做好;凡是头等大事一直没做或者一直做不好的企业,无论是企业中人还是投资者,就需要格外小心。
避免所托非人的风险,除了当事人要认真做功课,戒除贪念、多加小心外,相关的制度建设也要持续强化。制度健全、有力的最重要表现是,其一,类似“股权争夺案”发生后,即使当事人因为所托非人导致风险爆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制度救济,世道人心、市场秩序能得到根本维护;其二,在制度严密束缚和巨大压力下,宵小之辈不敢钻空子、不能钻空子,这也是市场持续完善制度的根本出发点。
这个“股权争夺案”最重要的意义是,又一次给许多人、给市场敲响了警钟;对许多人、对市场而言,所托非人的风险是不可承受的风险,如何重视都不过分。其实,类似的风险在市场中常有常新,比如,最近一段时间惹人议论的券商研究员做研报“想入非非”,比如,私募基金管理人蔑视投资者,这种言行做派,或许都值得投资者有所警惕——自己是否所托非人、是否需要规避风险。
“一叶落而知秋”、“细节决定成败”,这样的提醒自有道理。规避所托非人的风险,许多时候,所托之人表现出来的细节,很重要。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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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