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12日董事会内部互提罢免案之后,近日,世龙实业(002748,股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1日召开董事会,7名董事审议罢免胡敦国财务总监职务、汪大中副总经理职务两项议案。目前两项议案均已通过,董事刘宜云、汪国清、独立董事蔡启孝投出反对票。
半数董事要求审计前总经理 财务总监阻碍审计机构进财务部
世龙实业表示,公司近两年来连续亏损,应收账款增长过快。公司半数以上董事要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前任总经理张海清任职期间的经营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大经营决策情况等方面的业务进行离职审计,并同意聘请江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曾道龙先生签署与本次审计业务相关的文件。
公司财务总监胡敦国未能积极履职,阻碍审计机构进入财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导致公司无法对已形成的大额应收账款等事项进行全面核查,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胡敦国的财务总监职务,由财务副总监周慧涛代行财务总监的职责。
表决结果显示,7名董事中4票同意,3票反对。其中,董事刘宜云、汪国清、独立董事蔡启孝投出反对票。
据悉,刘宜云为世龙实业实控人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高科)董事长,曾为公司前任董事长,于今年3月份让位于现任董事长曾道龙。此外,他还担任深圳钱袋商务有限公司执行(常务)、成都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与总经理职务。
刘宜云表示,前任总经理离任审记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之后交给财务总监执行即可。本次总经理离任审计事项并未召开董事会讨论也未形成决议。所以胡敦国不存在不执行和阻碍前任总经理离任审计的事宜,且胡敦国也是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小组成员,也不存在阻碍清欠工作的情形。
据悉,汪国清现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于2003年-2006年任电化高科总经理,2006年至2016年11月,任世龙实业总经理。
独立董事蔡启孝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世龙实业独立董事时间已长达七年时间。
汪国清与蔡启孝表示,个别董事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未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违反了公司章程,财务总监胡敦国是按公司章程行事。
拖欠公司两亿责任人已被逮捕 负责供应业务副总汪大中无作为
世龙实业表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2020 年度应收账款增长过快且余额巨大,存在较大的风险;
其中,拖欠公司约 2亿元巨额货款的责任人王健,因诈骗广州浪奇(000523,股吧)等多家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已经被广州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汪大中作为世龙供应链的总经理和公司负责供应业务的副总经理,怠于履行职责,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催收欠款,可能给公司和股东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严重不称职。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汪大中副总经理的职务。
表决结果显示,7名董事中5票同意,2票反对。反对票同样由董事刘宜云、汪国清投出。
刘宜云与汪国清表示,世龙公司供应链的应收款问题目前已经成立清欠小组,且汪大中副总经理是该清欠小组的主要成员。当前应组织分析讨论当初的决策、执行、监督并找原因严肃追责,而不宜简单粗暴地以免职处理。这样不利于厘清欠款原因,更不利于公司追讨债务,也是对全体股东不负责任。
对此,董事长曾道龙、董事刘林生、独立董事陆豫、汪利民表示,聘请审计机构对前任总经理进行离职审计事项,不属于聘任或更换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未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且董事会有权罢免公司高管,经总经理曾道龙提议,公司本次免去胡敦国的财务总监职务及汪大中的副总经理职务,理由合理且充分,胡敦国及汪大中未能积极履职,不采取有效措施催收欠款,对公司形成的大额应收账款等事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