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被投保”毁了互联网保险的前途

财经
2021
08/18
10:36
亚设网
分享

丰收

没有参保怎么就开始扣保费了?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家中老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个名为“悟空保”的商家莫名扣费。调查发现,在网络投诉平台,此类互联网保险已成为投诉热点,投诉对象涉及悟空保、水滴保、轻松保和360保险等。(8月17日《中国消费者报》)

由于搭乘互联网“快车”,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获得快速发展。据中保协数据,2011-2020年互联网保险总保费实现65%的复合增长率。疫情下,互联网保险优势更加凸显,被认为会迎来爆发式增长。但与此同时,有关互联网保险的投诉也在快速增长,已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在2021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统计通报中,投诉量居前10位的就有互联网保险公司。可见,互联网保险企业在自身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是麻烦制造者。

就拿上述案例来说,一位老人在扫码共享单车时,突然弹出了悟空保的投保广告,误以为是扫车流程,便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误点了链接,结果被莫名投保,而且自动续费。在消费者投诉之后,悟空保只退还当月的费用,而以前“被投保”扣费,以“已经享受到保障”为由不予退还。

直白地说,这是一种野蛮、霸道的做法。消费者仅仅是误点了广告,既没有详细了解保险业务,也没有协商保险合同内容,更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同意,悟空保凭什么给消费者办理保险并自动扣费?这种无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做法,与强买强卖有什么区别?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保障消费者上述三种权利,而且明确了经营者义务,包括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保险法》也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则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对照相关法律规定不难发现,“被投保”涉嫌典型的违规操作,比如未提请消费者注意合同内容、未与消费者协商保险合同,就已经涉嫌违法。

上述报道还显示,一家投诉平台上涉及某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相关投诉多达2957条,其中大多数反映的是,该产品以首月1元为诱饵误导消费者投保,次月便开始自动扣费100多元甚至数百元。专家认为,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说,而且涉嫌商业欺诈,应对该产品进行彻底治理。

针对互联网保险种种乱象,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向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业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治理重点包括销售误导、群众和市场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显然“被投保”就属于一种销售误导行为,欺骗了消费者。

有研报预计,2030年中国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将接近3.3万亿元。然而,“被投保”如果影响了公众对相关企业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信任,人们恐怕不敢轻易选择这类产品,如果“被投保”等乱象得不到彻底治理,互联网保险的前景很可能深受影响。

(李显杰 )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