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首个实物交割的期货品种,生猪期货交割的现场交收流程与现货贸易交收基本贴近,无论是采用车板交割,还是标准仓单交割都执行相同的现场实物交收与检验流程。
据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规定到达日当日,提货客户车辆首先需要准时到达清洗消毒地点(简称洗消点),完成车辆等的检测、清洗、消毒。生猪运输车辆到达交易所官网公示的洗消点,经在现场的交易所委托的指定质检机构质检人员通过交割移动App确认后,即视为到达。
需要注意的有:一是到达洗消点的生猪运输车辆、承运人与提货客户提供的用于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信息不符的,视为提货客户未到达厂库。提货客户到达洗消点后,因生猪运输车辆故障导致其在规定到达日后2个自然日内仍无法开始提货的,按照提货客户无法完成提货处理。若需更换车辆的,提货客户可以与交割库协商更换生猪运输车辆以及重新申报检疫。
二是提货客户应提前了解洗消要求,达到净车状态。即客户车辆在到达猪场洗消点前应进行预清洗,无明显猪粪、猪毛等污物。生猪运输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
三是猪场在对车辆检测、清洗、消毒前应查验提货人信息,包括提货客户人员委托书、身份证、提货密码或提货通知单等材料。
四是在对客户信息进行确认完毕后,猪场对提货客户车辆、进场人员按照流程进行非瘟洗消与检测。相关费用已在大商所官网公示,费用由买方承担。
该负责人介绍,提货客户车辆洗消和检测后,就进入到提货环节。提货客户在规定到达日到达的,交割库应当自提货客户到达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符合日发货速度相关规定的期货生猪交付。
根据交易所有关制度要求,生猪期货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6吨(1手),每个交割单位的生猪溢短不得超过±1吨,对于不足或多余部分,提货客户应与猪场在现场进行自行结算。标准仓单交割的,交割库按标准仓单注销日的当月合约结算价和相关升贴水与提货客户自行结算;若标准仓单注销日的当月合约已摘牌,则按当月合约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结算;若当月不是合约月份,则按前一合约月份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结算。车板交割的,卖方按照配对日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与提货客户自行结算。溢短相应价款=(生猪价格+交割库的升贴水+平均体重质量升贴水)x溢短重量。
“除了溢短价款外,生猪期货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也由双方现场完成结算。”该负责人说。
关于现场检验,该负责人表示,基于生猪品种特性和现货贸易实际,生猪期货交割检验在生猪出栏时完成,不设置争议复检环节。在出栏过程中,交易所委托的指定质检机构质检人员全程在现场参与,并最终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生猪重量以交割库地磅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检重为准。生猪质量检验应以16±1吨为一个批次进行组批,不足一个批次的按一批检验。生猪检验实行小磅过磅称重,每次检验头数不超过15头。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如实记录生猪的重量和数量,并计算同一检验批次生猪的平均体重。
该负责人强调,生猪的外观、单体体重检验,应当在称重过程中进行。在称重过程中,提货客户经目测认为某头生猪的外观或者单体体重不符合标准品要求,可以提出检验申请。对于提货客户主张,交割库认可的,则按照提货客户主张处理;不认可的,由交易所委托的指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处理的依据。符合交割标准品、替代品要求的生猪正常装车。交割库应当积极配合检验,因交割库原因导致无法检验的,按照提货客户主张处理。在一个检验批次内,若提货客户对外观/单体体重提出检验申请后,经检验累计两次符合标准品要求,则提货客户不得再对该检验批次内的其他生猪外观/单体体重提出检验申请,该部分生猪的外观/单体体重按照标准品处理。客户在提出检验申请时,需明确检验申请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生猪装载至提货客户的生猪运输车辆且交割库向提货客户交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即完成期货生猪交付,实现货物交收及货权转移。生猪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期货生猪交付之前由猪场承担,在期货生猪交付之后由提货客户承担。
此外,因生猪活体交割的特殊性,交割出库后,必须按照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规定的目的地和用途进行运输和处理,生猪的流通和调运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猪防疫、检疫等规定和要求。一般而言,生猪出栏后即送往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加工,不能再次交割。
采用生猪车板交割时,货款收付和货物交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自行办理,具体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买卖双方协商自行办理货物交收,但通过交易所办理货款收付的,买方会员应当在交收日闭市前补足全额货款,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6个交易日闭市后将全额货款划转至卖方会员,并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
该负责人强调,生猪装载至买方的运输车辆,且指定厂库或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向买方交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即完成期货生猪交付,实现货物交收及货权转移。总体来说,生猪期货的出栏流程与生猪现货出栏流程基本相同,产业客户不需承担额外的交割成本。
(陈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