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四川证监局官网挂出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牵出了一起三年前的涉嫌股票坐庄案件。
案件中,两位当事人通过8个账户累计“扫货”近4000万股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水电”,现“国网信通”)股票,不仅直接买成了大股东,还让该股成“妖”。在5个月的时间里,股价从飙涨超100%到暴跌超4成。不过,岷江水电“过山车”般的股价走势也让其陷入了“拉高出货”的庄股嫌疑。而这背后,或许还有“宁波帮”的身影。
最终,监管对二人开出罚单,罚款金额合计高达3060万元。
8个账户累计“扫货”近4000万股
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股票超6亿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谭中市与张赞通过“郭某鹏”等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持有岷江水电股票。谭中市主要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和证券账户、筹集大部分交易资金、统筹资金划转等,且能对股票交易指令产生影响;张赞主要负责选取交易标的、制定交易计划、提出资金需求、下达交易指令、筹集部分交易资金等。账户组相关收益向二人进行分配。
二人对岷江水电的交易从2018年6月开始。
当年6月29日,账户组持续买入“岷江水电”股票。2018年9月26日14时02分35秒,账户组合计持有“岷江水电”2525.02万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5.01%,首次超过5%。2018年11月16日至19日,账户组合计持有“岷江水电”3964.51万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7.86%,账户组合计持股比例达到峰值。
而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不得再行买卖股票。不过,二人却并未执行该操作,账户组持股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二人未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停止买卖。
账户组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累计买入1631.41万股,累计买入金额1.85亿元,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累计卖出3444.91股,累计卖出金额5.03亿元。也就是说,在将近5个月的时间里,二人累计买卖股票金额超6亿元。
真妖!岷江水电四个月股价翻倍
随后连续11个交易日暴跌超4成
翻看岷江水电2018年的股价走势图可以发现,其当年有段时间股价走势非常“妖”。而颇有意味的是,谭中市与张赞买入岷江水电的时间和该公司股价“妖”的时间颇为吻合。
从当年6月底开始,公司股价一路扶摇直上,从二人买入的时间节点,也就是6月29日起算,截止到当年11月15日,岷江水电股价已经暴涨102.12%。
怎一个“妖”字了得。四个多月的时间,股价实现翻倍,涨的让人“瞠目结舌”。而同期上证指数累计跌幅一度超过10%。水电行业龙头白马股长江电力、涪陵电力、黔源电力等同类水电股普遍跌幅超过10%。
“一枝独秀”的股价也让岷江水电的股东坐不住了。2018年11月15日晚间,岷江水电发布股东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减持2%的股份。而就从11月15日开始,公司股价随即开启“一泻千里”模式,连续11个交易日暴跌。11月30日,截止当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6.90元/股,11个交易日下跌幅度高达43.40%。
从飙涨超100%到暴跌超4成,岷江水电只用了5个月的时间,而这段时间,也正是谭中市与张赞持有岷江水电的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岷江水电公司是集发配售电于一体的电力企业,拥有区域性独立配电网络,2019年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为新型信息通信业务,重点立足能源领域,面向电网及发电企业、水气热公共事业单位,以及市场竞争售电主体行业用户,提供包括云网基础设施、云平台及云应用在内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云网融合”运营一体化服努,助力能源互联网建设和企业数字化转型。
涉嫌坐庄
背后牵出“宁波帮”身影
岷江水电过山车般的股价走势也让其陷入了“拉高出货”的庄股嫌疑。从公司2018年前十大股东的变化也能看出些许“端倪”。
根据岷江水电2018年三季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中较上季度扎堆出现了4家新面孔,合计持股数量较2018年6月末的持股数量增加了3540.43万股。
这4名是新进股东分别为朱冬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凯募)、宁波大青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大青”)、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银叶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银叶3号),四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8%
其中,朱冬菁除了持有岷江水电外,没有出现在其他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中,而宁波凯募与宁波大青均位于宁波梅山保税区。此外,在银叶3号三季度新进岷江水电543.98万股之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银叶 5 号资产管理计划二季度已经新进300万股。
而岷江水电2018年年报显示,前十大股东中,宁波凯募和银叶3号均已退出,三季度新晋的股东中仅剩朱冬菁和宁波大青,而前者已经减持355万股。显然,这些新进股东从第四季度开始纷纷撤出,而也就是该季度,岷江水电的股价开始大幅下挫。
据界面新闻当年报道,宁波凯募在2017年9月30日、2018年6月30日曾经短暂出现在标准股份、亚太科技等两家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而和其一起“扫货”标准股份的还有宁波本地的另外3家机构——宁波鼎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鼎升)、宁波鼎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鼎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皓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皓泰),以及一家浙江本地的机构德清智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德清智荣),持股数量分别高达944.53万股、595.55万股、223.20万股、140.65万股和207.39万股,加上宁波凯募共5家合计持股数量2111.32万股,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高达6.1%。
工商登记信息层层穿透后,宁波鼎升和宁波鼎元均为杭州紫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企业,并最终指向了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而此次案件中的主角之一——谭中市,就是该公司的创始合伙人之一。
天眼查显示,2018年10月26日,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备案变更显示,谭中市等人从该公司董事里退出,变更后,公司董事只有马法成一人。
监管开出千万级罚单
对于二人的违法行为,监管也开出了千万罚单。
四川证监局认为,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行为。
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张赞和谭中市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报告和信息披露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而对于二人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监管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其中对谭中市处以1650万元罚款,对张赞处以135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