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北分经理受贿获刑:每月收1万元“生活补助”长达3年 为合作方举报通风报信

财经
2021
08/27
16: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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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北京审判信息网获悉,北京联通公司一经理受贿38万元被判刑三年。

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间,戴某在先后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信息导航业务中心健康医疗业务中心副主任、消费互联网中心健康医疗中心副经理、经理期间,利用管理业务合作平台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海德康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康健公司”)总经理范某在合作业务开展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范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8万元。目前,32万元已用于日常消费。

其中,戴某用来收钱的银行卡系戴某于2017、2018年间使用自己大姨身份证办的卡,自办卡后,该卡就一直由戴某保管使用。

据范某证言,海德康健公司是114预约挂号平台的开发运营工作支撑单位,114预约挂号平台对海德康健公司其他相关业务开展也很重要。而戴某负责的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健康医疗业务部门恰好负责114预约挂号平台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据天眼查,海德康健公司曾于2019年6月4日拿到了纵横资本的B轮融资,交易金额未公布。

范某自述给戴某的“生活补助”实为“好处费”,一是为了拉近与戴某的关系、取得其对海德康健公司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希望戴某协调其部门工作人员为海德康健公司在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的业务上提供帮助,三是让戴某将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情况及时反馈、以便自己能够及时应对。

他表示,2020年4月间,有人举报在海德康健公司的“快医”平台能够挂114预约挂号平台上的公立医院号,在海德康健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沟通整改内容的过程中,戴某及时将相关领导的沟通信息向自己进行了反馈,自己及时找相关部门的上级领导进行了协调。

法院认为,戴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既侵犯了国家出资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又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已属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但鉴于被告人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能通过家属退缴违法所得32万元,故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海德康健公司总经理范某将另案处理。

(苏楠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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