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01606.HK)公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21年8月27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1,000,000,000元分批次向承租人购买本次交易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分批次出租予承租人,租赁期为不超过48个月。
承租人同意在租赁期内将租赁物转移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代价将以出租人的自有资金及╱或商业贷款支付。同时,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分批次租回予承租人,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享有收益。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每辆车名义价格人民币1元的代价向出租人购回租赁物。
承租人为一家位于中国上海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从事融资租赁等业务。
(文章来源: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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