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乱象整治进行时 “首月1元”营销套路被叫停

财经
2021
08/30
10: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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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母亲在扫码购买纸巾的时候,手机上弹出一个支付1元的页面。老人平时手机用得不多,就一路都点了‘确定’,结果发现次月被扣除了150多元的保费。”这位网友在某互联网消费投诉平台上留言所描述的遭遇,引发众多网友的共鸣。

近年来,从共享单车到共享充电宝,或是网络调查问卷、医院扫码缴费,在不同场景下被“首月仅需缴纳1元保费”误导或是毫不知情地购买了保险产品的消费者,着实为数不少。

互联网保险市场上存在的此类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也在近期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成为互联网保险乱象的整治重点之一。

拆解“首月1元”套路

《金融时报》记者日前从北京银保监局了解到,根据网络舆情、消费投诉等情况,北京银保监局关注到个别保险机构在通过广告引流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片面强调“首月1元”“1元升级”等营销用语,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已对相关机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其全面整改,立即停止发布存在诱导性宣传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妥善处理投诉纠纷。

北京银保监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目前市场上包含“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送保障”“手机抽奖”等内容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较为普遍,相关广告标识不清晰、不显著,且往往与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消费场景紧密结合,一定程度上是在利用消费者的注意力“盲区”进行引流。同时,由于部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了解不充分,未认真阅读产品条款,极易引发消费投诉纠纷。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月1元’等保险营销乱象之所以在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消费场景下高发,一方面是由于‘首月1元’等噱头容易引发消费者的误解,以为此款产品更便宜从而产生购买意愿;另一方面,在上述场景下,消费者很容易把缴纳的1元保险费当作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的使用费,从而受到误导。”

事实上,银保监会在此前发布的一则通报中就已拆穿“首月1元”的营销套路。去年底,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的《关于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显示,2019年4月至10月,轻松保经纪在微信公众号“轻松保官方”销售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年轻保·600万医疗保障”产品时,销售页面显示“首月0.1元”“首月3元”“会员日补贴”等内容,实际是将全年应交保费扣除首月0.1元或3元的保费后,将剩余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

很显然,上述通过“限时特惠”“会员日补贴”等宣传,以“零首付”等方式,给投保人优惠(豁免或减少)应交保费错觉、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

有鉴于此,北京银保监局在近日印发的《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赠险”“实物抽奖”“限时停售”等内容,以及存在广告标识不清晰、关闭按钮不显著、整屏诱导点击等问题的广告。

强监管聚焦销售误导

据了解,《通知》还要求,各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并按季度报告监管部门。

“这有利于完整记录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开展情况,监管机构能够通过现场检查方式来发现机构是否存在违规现象以及存在哪些违规现象,从而强化对互联网保险营销行为的监管。”李文中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据悉,后续,北京银保监局还将根据保险机构报送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管理台账,开展常态化网络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不当营销宣传广告,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数据显示,目前,共有146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020年共实现保费收入2979.2亿元,同比增长10.5%,远高于保险行业整体6.1%的同比增速水平。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业务存在的销售误导、强制搭售、费用虚高、违规经营、用户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突出。

此前,银保监会已向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业协会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营造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包括欺骗保险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隐瞒承保信息等在内的销售误导,就是监管部门此轮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

李文中认为,监管部门过去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也曾要求对上述乱象进行整治,但效果并不完全令人满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互联网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几乎遍布各类网络平台的各个角落,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全面地发现这些违规现象。“因此,如何进一步落实和执行相关监管规则更需要加以重视。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保险营销违规行为的检查(抽查)力度;另一方面,则需要强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或许这样才能有效遏制互联网保险行业的营销乱象。”李文中说。

在发布上述《通知》的同时,北京银保监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时,务必树立理性消费理念,仔细、全面了解保险产品条款,在畅享互联网技术带来消费便利的同时,审慎点击、确认相关内容,理性投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刘思嘉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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