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完善社保体系并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优化社会分配格局

财经
2021
08/31
10: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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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会议还强调要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在中国的低收入群体中,农民占据较大的比重,因此只有推动更多农民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配问题。但是,当前农民仅仅依靠农业增加的收入较为有限,因此若让农民依靠农业整体迈入中等收入行业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2020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大关,第一产业(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仅为7.7%,而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农民占全国人口的比重达到36.11%。这意味着36.11%的人口仅仅创造了7.7%的GDP。

全国除了东北、西北等地广人稀的区域能够实行农场式机械化大规模农业耕种外,大部分地区的农村还继续采取包产到户的小农式耕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出于确保粮食安全的考虑,农业耕种作物有所限制,而粮食价格与国际比较则成本过高,农业耕种增收较为有限。要想提高农民收入,只有推动他们进城从事工业或服务业才能实现。但是,农村社会还面临着老龄化问题带来的挑战,目前农村人口中“老弱病残”较多,有能力进城打工的越来越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民增收的障碍。

然而,即使是能够进城打工的农民现在也很难扎根城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的全国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月均收入4072元。其中,外出农民工16959万人,月均收入4549元;本地农民工11601万人,月均收入3606元,而2020年全国商品房均价为986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对于部分农民工而言,即使不吃不喝,其一年收入能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也只有5平方米左右,考虑到他们大部分还承担养育子女和老人的责任,因此留在城市置业安家的可能性很低。

可以看出,为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需要持续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目前承包到户的小片耕地对于部分地区的农民而言,能够获得的收入并不多,而成本和风险则较高。这种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这些地区提高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的水平,从而可能影响农村的发展。现在有一种声音认为,如果农民失去耕地,那么其一旦在城市失业就会面临生存困境。这种担忧的前提是将农民视为孤立存在的群体,而且没有考虑到社会保障的作用。如果未来农民能被妥善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之中,这种担忧便也不足为惧。

与农业耕地的低价值创造不同,部分城市则存在着土地价格过高的问题,其结果不仅仅是导致城市居民透支未来的收入购买住房,还会将大量农民阻挡在城市之外。原本城镇化的发展是要通过提高城市化率吸纳农民进城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提高他们的收入。但是,由于一些城市土地价格过高带来的房价和租金价格虚高,使得这些城市生活成本相对城市居民收入也过高,消费能力受到抑制。消费不振则不利于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就业,许多进城的农民工也因一些地方房价过高而难以扎根城市。

事实上,大部分城市扩张过程中占用的都是农村土地,而这部分土地的商业增值则被转化为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收入。这些城市基建许多都由农民工承建,但是,除了少数宅基地被征用的农村家庭,作为土地提供者和承建者的农民,在这一过程中的所得和分配尚待增加。

因此,改善社会分配格局首先要逐步完善社保体系,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应持续推进土地制度改革,降低城市地租水平,鼓励耕地流动,推动农业产业化。如果不解决土地问题,农民就难以摆脱目前的分配格局,也将影响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形成。

(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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