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披露拟变更股东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被执行人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新大”)持有的中华联合财险114000万股股权中,有97109万股被以物抵债于申请执行人。
在股权变更后,中融新大对中华联合财险的持股比例从7.7869%下降至1.1538%。申请执行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3万股,占比4.326%;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888万股,占比1.1536%;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888万股,占比1.1536%。股东变更事项待银保监会批准后生效。
蓝鲸保险了解到,中融新大因债务危机,导致资金流动性紧张,融资纠纷增多。此前,受债务影响,中融新大所持有的中华联合财险股权已被数家法院轮候冻结,多家债务方通过起诉方式,向中融新大追债。
中诚信国际曾在研报中指出,中融新大近年来业务扩张激进,投资资金需求依赖债务融资,累积大量债务;同时盈利稳定性差,受限资产规模较高,资产变现空间有限,自有资金难以为债务偿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资金链紧张,偿债能力下降。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分析,中融新大对中华联合财险持股比例相对较小,股权变更对于中华联合财险日常运营并不会产生较大影响。蓝鲸保险 李丹萍
(刘思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