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601012,股吧)”)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再融资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今年5月,隆基股份发布再融资公告,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据了解,近年来,隆基股份多次进行再融资,曾在2017年发行28亿元可转债;2018年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认购金额为38.75亿元;2020年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0亿元,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以上项目募集款余额还有20.59亿元。
证监会要求隆基股份披露历次再融资的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效益是否达到预期;说明尚剩余较大金额资金未使用的原因,后续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证监会关注到隆基股份存货及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大,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2021年二季度存货较2018年增长3倍;且2021年1季度,预付账款出现极大幅度增长。
对此,需要隆基股份说明存货余额较大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应收款项金额较大且大幅增长是否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2021年1季度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支付。
根据隆基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不难看出境外产品销售占比接近50%,证监会要求说明因其较高的境外业务比例,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聂竞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