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康博浩】据香港“东网”和“星岛网”消息,前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学发生的暴力冲突事件,多人涉嫌暴动罪被警方拘捕。相关案件今天(4日)早上在香港区域法院审理,共有5人被指控暴动罪,其中有3人被裁定暴动罪成立,法官在庭上斥责几名被告砌词狡辩,供词荒谬绝伦。
据“星岛网”报道,香港区域法院今早审理前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学发生暴力冲突的相关案件,法院对5名被告做出裁决。法官斥责几名被告辩解“到场用膳”、“乘车回家”、“好奇驻足观察”、“只身入理大营救胞妹”等供词,砌词狡辩,荒谬绝伦。
“东网”提到,5名被告依次为郭俊明(25岁,厨师)、罗炜栋(32岁,无业)、姚俊晖(35岁,补习老师)、丁培基(28岁,送货工人)及蔡润庭(25岁,服务员)。他们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于香港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郭俊明和姚俊晖另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郭俊明被指管有37条胶索带,姚俊晖则被指管有1把剪刀及7包胶索带。控方开案陈词指,当日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理工大学附近投掷汽油弹、掘砖及堵路,警方发射催泪弹及橡胶子弹,但示威者仍不愿离开,选择还击。
“星岛网”称,最终法官裁定郭俊明、丁培基和蔡润庭暴动罪成立,罗炜栋和姚俊晖当日于北海街一楼梯被警方发现,因远离暴动现场,所以裁定无暴动罪,但姚俊晖和已被判暴动罪成立的郭俊明因身藏“绳索”,均被裁定持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立。法官押后判刑至9月25日,以索取4名罪名成立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他们仍须看押等待宣判。
(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