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地产财务(00252)发布公告,该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鸿煜已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及2021年9月2日订立第一份认购协议及第三份认购协议,鸿煜已同意认购基金Greater Bay Fund I LP的有限合伙权益,总资本承担为6500万港元;及本公司的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东莞南星已分别于2021年2月3日及2021年9月2日订立第二份认购协议及第四份认购协议,东莞南星已同意认购目标公司东莞市汉聚实业投资股份,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该等认购事项完成后,基金及目标公司将分别由鸿煜及东莞南星持有约9.45%及9.16%。
据悉,基金的主要目的为投资一个房地产发展项目,该项目涉及通过当地市政府组织的挂牌出让程序收购位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国际商务区的地块;及发展一个房地产综合体,包括于已收购土地的多栋商业楼宇及住宅楼宇;
截至本公布日期,基金合共有25名有限合伙人(包括鸿煜)及于基金的有限合伙权益的认购金额合共约为6.88亿港元。基金规模及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乃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经参考有限合伙协议的资金需求公平磋商后厘定。截至本公布日期,基金的单一最大有限合伙人已作出资本承担,相当于基金承担总额的20%至30%;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2020年3月3日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成立目标公司的主要目的为投资于项目公司,而项目公司为物业收购事项及物业项目发展的主体实体。因此,董事获悉,鉴于上述性质,目标公司并不从事任何业务,故自其注册成立以来未能达成任何溢利或就此承担任何重大负债。
集团的主要业务的一为物业投资,公司认为物业投资业务为集团提供稳定可靠的收入及利润来源。为配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维持及继续扩大及发展公司的物业投资业务,该等认购事项使集团可透过基金及目标公司投资项目公司及物业,从而多元化集团的投资组合以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认为该等认购事项为投资项目公司及物业的良机,可令集团扩大其于东莞地区的物业投资。预计东莞的物业发展将为集团的物业投资、发展及出租业务带来协同效应,从而扩大集团的经营收入,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其亦符合集团的策略,即于出现良机时扩大其于东莞及中国物业市场的业务。
公司透过基金及目标公司(分别位于境外及境内)投资项目公司的决策乃经考虑集团可用于该等投资的内部资金后作出。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