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猛狮(002684.SZ)因未审议和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公司于9月7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1年8月31日,*ST猛狮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间,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达汽车”)发生借款、接受劳务、销售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681.92万元,占2020年度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30%。*ST猛狮副总裁樊伟的弟弟樊勇原为途达汽车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樊勇于2021年2月26日转让途达汽车全部股权并辞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深交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途达汽车为*ST猛狮关联法人。但公司未审议和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据此,*ST猛狮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10.2.4条、第10.2.11条的规定。
深交所强调,希望*ST猛狮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深交所还提醒*ST猛狮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2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文章来源: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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