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据证监会官网消息,安徽枞阳农商银行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该行就核心监管指标不达标、业绩下滑、客户集中度高等问题补充说明。
经营业绩方面,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枞阳农商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3.44亿元、2.42亿元、1.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704.87万元、1423.14万元、955.45万元,呈逐期下降趋势。
证监会要求枞阳农商银行补充披露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下降的具体原因。分析并披露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监管指标方面,枞阳农商银行申报材料显示,2019年至2021年半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等多项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
证监会要求枞阳农商银行补充披露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不达标的具体原因,并结合信贷客户类型、行业分布、主要经营情况等分析补充披露不良贷款率变动的原因。
此外,申报材料显示,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枞阳农商银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分别为116.36%、17.09%、15.55%,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104.85%、19.83%、13.41%,均不满足监管指标要求,且未披露关联方授信情况及相关监管指标。
枞阳农商银行需补充披露第一大客户的基本情况,结合上述分析说明客户集中度指标不满足监管要求的具体原因,后续的整改措施及效果。补充披露关联方授信及贷款情况,说明关联方授信监管指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
信息披露方面,证监会要求枞阳农商银行补充披露,是否已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保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能够及时便捷获取公司信息。
同时,枞阳农商银行需披露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等具体情况,需对股东大会关于定向发行议案的表决结果存在5000万股弃权票的原因予以说明。
据了解,枞阳农商银行此次拟定增发行不超过2亿股(含)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补充资本实力。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中,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公司,上述发行对象认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申请人股份19.95%,将成为申请人并列第一大股东。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