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树立财险新目标:2023年底,实现这3个10%

财经
2021
09/13
10: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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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0年5月发布《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车险、农险等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达到80%以上;2020年8月发布《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之后,银保监会财险部在推动财产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又有了新思路。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财险公司以及相关单位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给财险行业发展树立了新的目标,即到2023年实现“3个10%”,且对实现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给出了新的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实施路径,这其中有不少概念引发业界人士高度关注:

例如,推动行业向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模式转型;引导中小公司摒弃贪大求全经营理念、缩小管理半径,合并裁撤低产能分支机构;建立行业黑灰名单制度,推动承保、理赔、反欺诈等风险数据信息开放等。

更吸引眼球的还包括,探索建立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针对开发财产保险增量市场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创新产品,设定不低于一年的产品创新保护期!

可以说,《指导意见》为行业未来3年的高质量发展描绘了一幅路线图,每一条都值得仔细玩味,但同时,新的目标也将给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压力,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主体与监管层面的双重努力。

以下就是《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

01

明确3个10%目标:2023年底综合费用率再降10%;非车险占比提升10%;承保盈利公司覆盖面再提升10%

行业经营成本明显下降,综合费用率较2020年底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

市场业务结构明显优化,非车险业务比重较2020年底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

行业经营效益明显改善,承保盈利公司覆盖面较2020年底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

《指导意见》针对“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设定了非常具体的任务目标,具体而言,就是要在2023年底,即上述“3个10%”。

这给财险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2020年底,财险业综合费用率约37.56%,意味着2023年年底,财险公司综合费用率至少要降到27.56%以下。

2020年,财产险公司整体的非车险业务占比为30.88%,按照《指导意见》,到2023年,这一数据应达到40.88%及以上。

02

寻找新增量市场,鼓励聚焦新发展格局,挖掘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的保险需求

鼓励保险公司聚焦新发展格局下经济社会发展演进,挖掘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的保险需求,围绕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网络安全、社会治理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找准痛点难点,开展产品创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定制化保险产品。

车险行业竞争激烈,财产险公司纷纷加大非车险业务投入力度,非车险领域虽然在快速发展,但也迅速变身红海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财险公司如何寻找新的业务增量,《指导意见》给出了答案:聚焦新发展格局,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找准痛点难点,开展产品创新。具体而言就是围绕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网络安全、社会治理等等开展业务。

这些国家战略决定了未来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也确实是财险公司的用武之地,但现在的关键或在于财险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来承接这些业务?

03

推动行业由转移分散为主的风险等量管理模式向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模式转型

支持保险公司立足保险保障本源,创新拓展“保险+科技+服务”的模式内涵与实现形式,链接社会化服务资源,探索服务型保险产品,有效提升增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鼓励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增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等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主动提供防灾减损服务,从源头降低风险损失,推动行业由转移分散为主的风险等量管理模式向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模式转型。

产品高度同质化下,附加服务成为险企凸显竞争优势,实现差异化经营的最主要方式,对于这一行业发展趋势,《指导意见》提出要“升级保险服务”,鼓励险企增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等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变“转移风险”为“风险减量”,变“赔付”为“预防”。

毫无疑问,这确实是保险公司可拓展的重要方向,但这种模式也对险企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样才能实现,是需要重点讨论的话题。

04

引导中小公司明确自身定位,摒弃过于依赖车险业务、贪大求全经营理念

要培育健全多层次财产保险市场体系,引导中小公司明确自身定位和专业优势,摒弃过于依赖车险业务和过度铺设机构的贪大求全经营理念,精准选择优势产品、目标市场与业务方向,坚持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细分市场深耕细作,在专业领域积微成著。

财险市场长期呈现寡头垄占格局,人太平三家险企牢牢占据行业前三位,且由于规模庞大,始终保持了不错的经营效益。反观诸多中小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尽管车险综改在政策上对于中小公司进行了一定的倾斜,但对于大多数的中小公司而言,其经营难度依然远远大于大型险企。

对此,市场上一直存在着引导中小险企差异化发展的声音,此次,在《指导意见》中,这一点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但或许需要注意的是,中小险企与大型险企在经营模式上趋同,既有自身经营理念的主观原因,也有市场环境的客观因素。现行监管制度对中小公司与对大型险企的要求基本一致,导致中小公司无法显著降低成本,更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要想引导中小险企差异化经营,最根本的还是要实施差异化的监管。

05

完善集约化运营体系,鼓励中小公司缩小管理半径,合并裁撤低产能分支机构

推进集约化销售组织管理。科学划分和有效整合销售渠道,系统性改革营销组织管理体系、销售费用管理体系和薪酬绩效激励体系,强化集约管理和合规经营,通过渠道细分和销售运作模式改善,降低销售成本、提升经营质效。鼓励中小公司强化销售渠道垂直管理,缩小管理半径,合并裁撤低产能分支机构,降低运营成本。

针对中小公司集约化经营、降低运营成本,《指导意见》给出的可能路径是强化渠道垂直管理、缩小管理半径,合并裁撤低产能分支机构。这些无疑都是降低成本的直接方式,但如上文所述,对于中小险企而言,最需要的依然是差异化的监管制度。监管能否在相关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值得期待。

06

提升财产保险行业基础数据质量;探索建立行业基础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承保、理赔、反欺诈等风险数据信息开放

持续推动完善行业基础数据标准化工作,明确从业人员、承保理赔、财务管理等数据信息的采集报送交互规则,提升财产保险行业基础数据质量。完善保险公司经营核算体系,出台关键成本指标核算标准指引,修订完善防灾减损服务费用列支规则,客观反映保险服务成本。

构建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探索建立行业基础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展行业纯风险损失率测算工作的险种范围,定期发布财产保险行业基础数据信息。建立行业黑灰名单制度,推动承保、理赔、反欺诈等风险数据信息开放。做好外部数据对接,发挥好中国银保信、上海保交所平台作用,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交通、气象、医疗、应急、司法、征信等领域的数据信息合作,推进跨行业、跨地域的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财务数据不真实、保险欺诈多发等一直都是财险业痛点,《指导意见》在“加强基础建设”有关内容方面对此进行明确,且给出了实现路径,这其中,有几点内容值得重点关注。

一是“修订完善防灾减损服务费用列支规则”,意味着或许在未来,财险就像健康险一样,其用于服务的支出也可以进行单独列支,如此,财险公司防灾减灾的意识将大增。

二是“建立行业黑灰名单制度,推动承保、理赔、反欺诈等风险数据信息开放”,减少保险欺诈,行业数据充分的共享至关重要,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建立,可有效减少“跑冒滴漏”。

三是“发挥好中国银保信、上海保交所平台作用”,除中国银保信外,上海保交所也已经被视为重要的行业平台。

07

拟建立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针对开发财产保险增量市场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创新产品,设定不低于一年的产品创新保护期

构建创新保护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基层机构和从业人员创新积极性。探索建立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针对开发财产保险增量市场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创新产品,设定不低于一年的产品创新保护期,积极维护市场创新主体利益。加强再保险对直保创新发展支持力度,打造合作共赢良好生态。

产品同质化一直是国内财险市场的鲜明标签,但凡有新产品出现且受到消费者欢迎,保险公司就会一拥而上,立刻将新的领域化为红海市场,因此,一直有市场人士呼吁设置创新产品保护期,以鼓励业界的创新意识。如今,这一呼吁显然已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积极响应。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为这些创新产品设置了一定范围,“针对开发财险增量市场”、“且有一定发展潜力”,意味着监管此举仍旨在开拓增量市场。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慧保天下。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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