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航拍+大数据分析 一条危废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被铲断!

财经
2021
09/14
08:30
亚设网
分享

危废环境违法犯罪有多“猖狂”?有的非法跨省倾倒、填埋、处置,有的将危废简单处置后以次充好或掺在产品中销售,有的涉及长期从事非法处置危废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的犯罪团伙等。

9月13日,生态环境部公开第四批8个涉跨省级行政区划典型案件,以有效震慑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并指导基层规范办案。

无人机航拍+大数据分析 一条危废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被铲断!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微

利用无人机航拍侦查,结合大数据分析,侦破案件;生态环保网格化打通监管“神经末梢”;网格监管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跨省协同“一体化”;启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畅通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渠道……在这8个典型案例中,技术赋能的新手段已成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帮手。

无人机航拍+大数据分析

侦破“12·25”危废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

2018年12月25日,湖南省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娄星区某废弃砖厂内散出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迅速赴现场进行查勘,并调来挖机挖掘出数十个铁皮桶,桶内物体疑似工业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根据办案经验,主办人员判断该举报可能为涉及非法倾倒填埋大量疑似危险废物的重大案件,便立即上报,同时将案情通报给娄星公安分局。当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娄星公安分局赴现场开展勘查,并联络专业人员进行采样分析并采取应急管控措施,规范开展危险废物鉴定工作。

无人机航拍+大数据分析 一条危废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被铲断!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微

2018年12月26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政府成立由娄星公安分局和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分局组成的“12·25”非法倾倒填埋涉危险废物案件联合调查组,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应急清理并妥善处置现场非法倾倒填埋的危险废物。

据悉,“12·25”环境污染案件具有涉案危险废物种类多、数量大、成分杂,涉案人员多、区域广、时间长等特点。案发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梳理办案难点,积极与公安和检察机关对接,4天赴四川、贵州、重庆、湖北等多个省份调查取证,形成案卷共20余卷。

在遇到案件瓶颈时,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通过查看沿线卡口视频录像40余万条、追查可疑运输车辆500余辆、无人机航拍侦查可疑区域20多处,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疑似作案人员进行追查,最终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该案件涉案人员达11名,为专业从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的犯罪团伙。2017年以来,戴某、李某等在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联系湖南省怀化、长沙等地企业,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非法收集危废共计300余吨,并将其中100余吨危废交由无处理资质的杨某处理,杨某将部分危废交由同样无处理资质的吕某、廖某处理。

2018年12月24日,吕某、廖某联络挖机和货车将245桶50余吨危废直接倾倒、掩埋在本次案发地。涉案填埋物为湖南某公司产生的蒸馏釜残渣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造成周边大气和土壤污染。

民事公益诉讼助力

环境损害赔偿高达591.49万元

再看“江西省抚州市赵某等人非法跨省转移、填埋危险废物环境案”。2018年6月7日,抚州市东乡区王桥镇政府反映辖区某山上有疑似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的情况,东乡生态环境局会同东乡区公安局随即开展调查。

经查,2018年1月至5月期间,浙江籍李某伙同江西籍赵某和官某等三人分别将湖北某生药物原料公司(医药制造业,沈某名下)产生的蒸馏残渣和湖北另一制药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用货车多次非法转运至江西省本案现场堆存(以下简称Ⅱ区和Ⅲ区)。随后,赵某和官某担心被发现,将Ⅱ区和Ⅲ区堆存的危险废物就地挖坑掩埋。

无人机航拍+大数据分析 一条危废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被铲断!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微

经检测分析,填埋物属于具有易燃性的危险废物;周边土壤中镍、总石油烃、乙苯的含量均超过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地表水中石油类指标超地表水V类限值300多倍。

2020年12月28日,抚州东乡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赵某、官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被告人赵某、官某和李某违法所得。并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无人机航拍+大数据分析 一条危废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被铲断!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微

值得注意的是,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东乡区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东乡区人民法院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显示,上述违法人员亦将承担Ⅲ区、Ⅱ区开挖产生费用、转移处置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环境应急监测费用、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等,合计高达591.49万元。

目前,案发地非法填埋的危险废物已由当地镇政府委托挖出、称重(共500余吨),并全部妥善处置。被污染土地拟于2022年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各地在环境污染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及时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公安机关尽早介入案件调查可以快速固定关键证据,检察机关可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践行生态有价、损害必偿的精神。”生态环境部在梳理案件启示中直书道。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