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江苏通达动力(002576,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今年5月,通达动力发布公告,拟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津鑫达”)定增发行不超过495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据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对象天津鑫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前合计持有通达动力30.27%股份,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其中,魏少军和魏强分别持有天津鑫达99%和1%的出资,则魏少军、魏强父子为通达动力的实际控制人。
对此,证监会要求通达动力说明实际控制人以控制的有限合伙参加认购的原因;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被质押的情况;有限合伙存续期能否能保证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符合锁定期要求。
除了认购对象,证监会还关注到通达动力财务方面,近三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存货余额都较高,需要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
另外,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或认购区间下限;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通达动力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等也需进一步说明。
(聂竞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