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长沙第二批集中供地进行公告。共公示了29宗地块的出让信息,将于10月5日上午8时正式挂牌,10月15日上午10时挂牌截止。本次公告的29宗地块,其中长沙内五区共25宗地块,20宗为限房价竞自持租赁住房地块,5宗为限房价竞地价地块;望城区共4宗地块,均为限房价竞自持租赁住房地块。总出让面积28.65万平方米,总起价17.9亿元。29宗地块总出让面积265.99万平方米,总起价298.8亿元。
对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土地活动的申请竞买人(以下简称竞买人)竞买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备注:[2021]长沙市110号、111号、114号、118号、120号、122 号、125号、126号宗地只能单独申请);竞买人需采用联合竞买方式的,应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其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及其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发布之后盖章确认的能体现竞买人股东出资情况、组织结构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及由竞买人盖章确认的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
竞买人须对上述资格要求出具书面《符合竞买资格的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明确如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竞买的,同意按违约处理。经审查竞买资格不合格的,取消竞得资格,撤销《成交确认书》,或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扣除5%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对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土地活动的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人须对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来源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明确如违反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来源规定要求的,同意按违约处理。竞得人缴纳全部地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证明购地资金来源未违反挂牌公告规定。经审查,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来源违反了本公告规定的,撤销《成交确认书》,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土地已交付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将土地交还出让人。
(徐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