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网上路演

财经
2021
09/15
2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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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尔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交所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举行。

华尔泰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凭借过硬的质量和稳定的供应能力,建立了成熟的销售网络,广泛应用于化工、造纸、建材、化肥、染料、爆破等下游行业,尤其在公司重点销售区域内,产品获得了市场的普遍认可。

路演嘉宾

华尔泰董事长吴李杰

华尔泰监事会主席吴澳洲

华尔泰董事、总经理陈玉喜

华尔泰党委副书记兼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纪干平

华尔泰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吴炜

华尔泰财务总监汪洋

恒泰长财证券保荐代表人翁智

恒泰长财证券保荐代表人周木红

公司概况

华尔泰自2000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发展成为以合成氨、硝酸、硫酸、双氧水等基础化工产品为基础,以精细化工产品为方向的综合型化工企业。公司现有年产合成氨(12万吨)、硝酸(25万吨)、硫酸(60万吨)、双氧水(15万吨)、三聚氰胺(3万吨)、碳酸氢铵(22.2万吨)、甲醛(5万吨)、密胺树脂(2万吨)等化工成套生产装备,以及拥有年吞吐总量为63万吨的长江危化码头和件杂货码头。根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资料显示,公司商品浓硝酸(指以出售为目的的浓硝酸)产能位居全国同行业第一位,市场占有率第一位,“华硝”牌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华尔泰“蒽醌钯触媒新工艺生产双氧水技术”和“三废混燃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分别入选安徽省2020年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目录。

发行概况

证券简称:华尔泰

发行代码:001217

证券代码:001217

发行规模:829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申购日期:2021年9月16日

缴款日期:2021年9月22日

发行价格:10.46元/股

路演问答集锦

一、公司与行业整体情况

Q:公司所处行业整体情况如何?

A:基础化工是连接能源、各类基础原料及下游细分行业的桥梁。基础化工行业近年来整体景气度提升,仍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企稳带来的对于上游化工品的需求韧性较强,环保持续高压导致的供给端进一步收缩, 及大宗商品价格强势支撑化工品价格的上涨趋势。

精细化工是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也是一个国家综合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未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和化工精细化率的不断提高,化工企业会更加注重研发生产环保且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电子级、食品级、医药级化工产品的需求亦会逐步增加。

Q:公司有哪些核心竞争优势?

A: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工艺技术实力、多元化产品、地理区位、优质稳定的客户积累、良好的品牌声誉等诸多方面具备竞争优势。

1)扎实的工艺技术实力:公司一直以“技术推动发展”作为经营理念之一,注重工艺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及推动节能降耗,不断延伸产品链条,扩展精细化工产品系列,走差异化竞争策略,不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多元化产品形成竞争优势: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通过推行“多品种、大规模、高质量”的产品战略,不断延伸产品线。同时,在生产布局上,利用各个产品线间有机的连接实现循环经济。且可以依据不同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灵活调整生产计划,获取最大利润,实现半成品、成品、深加工产品均具备随时可向市场销售的能力。

3)区位优势:华尔泰生产基地地处长三角经济带,位于安徽、江西、湖北三省交界处,销售半径能够覆盖长三角经济带和珠三角经济带,以及华中大部分区域,具有靠近销售市场、销售半径覆盖广的竞争优势。

4)稳定的客户积累:公司下游客户涉及行业广泛,包括医药、染料、造纸、冶金、建材、化肥、航天等行业。目前,公司客户结构合理,销售给终端客户的比例逐步增大,大型贸易客户作为必要补充,并与大量下游行业的优质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5)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依靠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在行业内的地位不断提升。2014年9月,公司“华硝”品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Q化工行业集中度是否有可能进一步提高?

A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仍是我国进入“十四五”的工作重点。同时,在安监、环保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化工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将有利于整个行业内部结构调整和优化,从而使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能过剩程度有效缓解,有利于行业内大型优质企业的发展。

Q如何应对行业普遍的科技附加值相对较低的问题?

A公司产品结构以基础化工产品为主,大宗基础化工产品结构往往较为单一,科技附加值相对不高,产品议价能力较弱。近年来,公司不断通过产学研结合、引进技术人才等手段,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逐步向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更高的精细化工产业链延伸。

二、 核心业务发展与技术开发创新计划

Q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A:2018年度,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硝酸、硫酸、三聚氰胺,合计毛利占总毛利比例为86.34%;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硝酸、硫酸及双氧水,合计毛利占总毛利比例分别为94.20%及83.90%。从产品结构上看,硝酸、硫酸及双氧水业务一直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毛利合计占比均在76%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是以无烟块煤、硫磺、尿素三大原材料为基础,围绕合成氨装置产的液氨、氢气、甲醇及硫酸装置副产的蒸汽等,不断延伸产品线,以达到综合效益最高。

Q:精细化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A:(1)年产2万吨苯二胺项目主要生产苯二胺产品,本项目消耗公司自产的硝酸、硫酸、蒸汽等产品,是现有产品的精细化延伸并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整体利益。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源自公司硫酸装置副产的蒸汽和合成氨车间产生的驰放气。

(2)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1万吨电子级氨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中重点发展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的方向。公司现有年产12万吨合成氨和年产15万吨双氧水(一期)装置,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工业级双氧水与液氨可以由公司生产直接供应,另外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水电汽配套供应条件,提升整体协同效应。

Q:公司是否有较强的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及可持续性?

A通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公司在目标市场取得了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其中商品硝酸产销量位居国内第一,硫酸、双氧水、三聚氰胺等产品也保持了较高的产销率和一定的规模优势,具备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

Q:公司将如何提高未来盈利能力?

A:近年来,公司以合成氨为基础的化工产品竞争优势明显,硫酸、双氧水等质量优良,密胺树脂等计划投产产品工艺成熟。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这些成果,并将以精细化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企业新一轮的发展核心。

Q:公司针对未来技术开发与创新有什么计划?

A:未来公司重点发展的技术研发方向主要为:

(1)针对合成氨新型煤气化技术改造和氨基下游产品及相关新应用领域进行技术开发,使公司合成氨工艺技术保持国内同行业一流技术水平。

(2)在氨基新产品、新材料等研发领域取得新突破,继续延伸合成氨产业链条。

(3)充分发挥公司硝酸生产基地优势和人才技术优势,在建设硝基产业园方面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把握“中国芯”事业的历史机遇,立足公司拥有的硝酸、硫酸、过氧化氢、氨水等化工产品的基地优势,围绕电子化学品的高技术含量、高性能参数,加快开发及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力争在较短时间使产品向电子级转化。

(5)顺应市场对绿色、环保、健康、新型化工产品的需求,研究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化工新材料、医药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的先进生产工艺技术,以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精细化工产品定位。

三、募投项目情况

Q: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A:(1)热电联产项目将建设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台12MW和1 台6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设计发电量9,579万Kwh,年供蒸汽130万吨。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生产能源供应保障将得到显著提升,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

(2)年产15万吨双氧水(二期)为公司现有双氧水产品的扩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双氧水总产能达到30万吨。公司合成氨生产线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氢气的能力,硫酸生产线及热电联产募投项目可保证蒸汽稳定供应。因此,双氧水产品为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延伸项目,也是公司原有双氧水产品的产能扩充。

(3)年产1万吨N-甲基吗啉-吗啉联产项目是现有主要产品的精细化延伸,该项目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中的氢气、液氨、氮气、蒸汽等均由公司自产供应。因此该项目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投资于研发中心大楼、实验及检测分析平台的建设。项目建成后,研发中心将持续研究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清洁生产技术,并力争在高端化学品及高分子材料两个领域取得突破。

Q: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A: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及能源供应保障,逐步拓展和延伸现有产业链,进一步向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延伸,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产品市场份额,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股东回报

Q: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是多久?

A: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订具体的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Q: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股利分配的形式是什么?

A: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Q: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现金分红比例是多少?

A: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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