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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产品购买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两项贵金属业务服务协议的公告。
全文如下:
为更好服务个人客户,满足黄金投资及资产配置需求,我行发布《产品购买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两项贵金属业务服务协议,请您知悉:
一、我行新增实物贵金属业务《产品购买协议》(PSBC〔2021〕ZH01022),对我行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定义与办理流程、销售方式、销售时间、验收方式、反洗钱管理、风险揭示、协议的生效终止规则等进行明确,适用于个人客户办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签约、加办、购买产品等环节。
二、我行修订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PSBC〔2021〕ZH01023),对我行黄金积存业务的业务定义、交易规则、交易时间、协议的生效终止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调整与完善,补充了信息保密、反洗钱管理、风险揭示等内容适用于个人客户办理黄金积存业务的签约、加办、参与交易等环节。
以上两项服务协议均将于2021年9月16日(周四)正式启用,原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2020年版)》(PSBC〔2020〕ZH01005)同时废止。如有任何疑问请详询当地网点理财经理,或拨打我行咨询及投诉服务电话95580。感谢您对我行贵金属业务的大力支持!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