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痛心疾首,感觉无颜示人”,人民银行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支行原党组书记、行长戴作彬在监狱中忏悔道。这位曾经“财大气粗”、自信满满的“戴行长”,集政治蜕变、思想堕落、经济贪婪于一身,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牟取私利,最终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2019年4月,戴作彬被常德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2月,戴作彬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7月,法院依法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戴作彬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全部追缴。
戴作彬认为,“只有当官与经商齐头并进才是人生赢家”,入行伊始便倒腾“国库券”赚钱。随着职务提升,他不仅没有加强政治学习、改造主观世界,反而更加自我放纵,一门心思经商办企业。
2004年,戴作彬出资45万元与杜某合伙成立石膏公司;2012年,出资110万元,与李某成立烟花鞭炮公司,随后又陆续投入数百万元;2013年,竞拍获得澧县工商局桃花滩工商所置换开发权,投资3000万元建设红日大厦;2014年,出资500万元,入股其兄长控股的一家化工公司;2015年,又出资2172万元,在老家闸口乡开发房地产项目。正如戴作彬自己所讲,他“白天是县支行行长,晚上是公司的董事长”。
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成为澧县支行“一把手”后,戴作彬在群众路线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大张旗鼓带领党员干部赴延安、井冈山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洗礼,重温入党誓词。背地里,却收受服务管理对象以拜年拜节等名义送的现金、香烟、洋酒和白酒等,折合人民币共计3万多元。为了得到桃花滩工商所的置换开发项目,戴作彬还向时任澧县工商管理局局长杨某变相行贿300万元。作为县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戴作彬“一马当先”,表示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方面要毫不手软,但转过身来,却将澧县支行职工家属集资用于创办珠宝公司的950万元,先后入股500万元、借款450万元给当地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公司。
在利益面前罔顾党纪国法,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在澧县,孙某武等人注册成立的普伴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拉拢腐蚀少数党员干部,其中就有戴作彬和澧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龚某等人。2015年,该公司某网点负责人李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移送澧县人民法院审理。戴作彬与时任法院副院长谭某几次“沟通”后,亲自为刑事审判庭送上5万元“赞助费”。事后,李某仅被判处缓刑,且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7年,该公司骨干成员孙某涉嫌寻衅滋事,被移送澧县人民法院审理,戴作彬再次出面说情打招呼。事后,孙某仅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孙某武等人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在这个黑社会性质的公司即将土崩瓦解之际,戴作彬仍然采取欺骗伎俩,与他人串供、销毁相关证据,妄图规避组织审查调查。他将之前从孙某武处收受的一块价值人民币3.51万元的欧米茄男士手表交他人保管,约定孙某武案处理完毕后再取回,并将与孙某武联系、存有违纪违法信息存储数据的手机扔至住宅小区附近的河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年54岁的戴作彬,原打算几年后退休安享晚年,一纸法院判决书宣告了他人生的另一个结局,他在近30年时间里一手打造的“财富人生”轰然倒塌。
针对戴作彬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当地人民银行系统深刻剖析反思,及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教、以案示警,扎实推进政治生态修复净化。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整治及异常行为排查,斩断违纪违法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重点,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加大执纪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郭兴)
(邱光龙 HF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