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8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18日消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等“5宗罪”,被罚款215万元。
罚单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66号显示,建行云南分行所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有:(一)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二)违规收费;(三)项目融资类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四)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挪作他用,部分流入限制性领域;(五)违规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2021年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2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中新经纬APP)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