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宁波银保监局公告显示,批复同意宁波市金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金江投资)持有宁波东海银行48605.72万股,持股比例47.7463%,批复同意宁波银行参股宁波东海银行,参股股份数5079.82万股,参股比例4.99%。
宁波银保监局要求,宁波东海银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不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该局。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报告我局。如宁波东海银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宁波银保监局注销行政许可。
宁波银保监局要求,宁波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参股事宜,应加强股权管理,建立健全关联交易、风险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关联交易控制、风险隔离等工作。
天眼查APP显示,宁波金江投资为宁波财政局控股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目前没有对外投资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银行(002142.SZ)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2007年7月19日成为国内首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 目前是A股城商行“领头羊”。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宁波银行的这次入股起源于一年前宁波东海银行被银保监会点名。
2020年7月4日,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其中包括宁波东海银行的3名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东海银行当时发出情况说明称,中国远大集团被通报的主要原因是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由于历史原因,宁波东海银行2012年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及2015年同比例增资扩股时,经原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中国远大集团通过3家子公司间接持有本行28.97%的股份,该情况超出银保监会“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的要求。
宁波东海银行称,中国远大集团取得本行股份时均依法经原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目前正在会同本行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使股权比例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水平。此外,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将所持本行股权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东海银行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的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合作社,历经两次改革,于2012年3月29日正式获宁波市银监局批复同意成立宁波东海银行,2015年底增资扩股为10.18亿元。截至2018年3月,宁波东海银行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共设有12家分支机构,其中象山县6家,宁波市区5家(含3家社区支行),慈溪市1家。
在上述情况说明中,宁波东海银行还披露了当期财务数据: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营业净利润8562.12万元,分别较2019年同期增长49.9%和190.5%。
近几年,宁波东海银行没有披露业绩和股东持股情况。上市公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巨星科技,002444.SZ)持有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00%的股权,为其“名义”上第二大股东。
据巨星科技2019年报显示,该行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4亿元,同比增长85.3%;净利润同比增长134.36%至4176.12万元。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巨星科技2020年报中,并没有将东海银行作为重要联营企业披露该行的财务数据。
图片来源:巨星科技2019年年报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东海银行近年来因关联交易等问题收到多张罚单。
2021年4月, 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宁波东海银行因“关联交易管理存在缺陷、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业务调查审查不严、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不严、虚增存贷款、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信贷员工行为管理薄弱、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不到位、向借款人转嫁经营费用变相提高客户融资成本”等案由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350万元。
2020年10月,该行因对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未落实回避制度且授信严重不审慎,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比例,高管代为履职超期,违规开展理财业务,部分信贷产品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信贷管理不规范等,收2张罚单,累计被罚165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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