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称,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
据了解,能源保供稳价督导工作以现场督导为主,重点督导有关省区、企业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情况,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情况,有关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情况,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落实情况,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落实情况。
两部门还明确,针对释放先进产能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工作将深入企业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放管服”各项要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影响产能释放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并行办理相关手续等措施,努力增加煤炭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
在近期开展能源保供稳价督导工作的同时,发改委还发布消息称,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燃煤电厂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电厂存煤标准,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电煤消费旺季原则上电厂存煤可用天数应保持在7~12天,用煤高峰期存煤上限不高于12天。
进入9月,国内煤炭价格仍处高位。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9月上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焦煤(主焦煤)价格为3750元/吨,比上期价格上涨600元,涨幅19%。焦炭(二级冶金焦)价格为3619.9元/吨,比上期价格上涨376.1元,涨幅11.6%。
(李显杰 )